​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X3HB202405180035号信访事项交办件整改销号情况的公示

来源:通山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4-11-14 字体:【

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X3HB202405180035号信访事项交办件整改销号情况的公示

519日,收到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X3HB202405180035号信访事项后,通山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核实办理,现将信访件整改销号情况报告公示如下。

一、信访件反映的事项

咸宁市通山县黄沙铺镇泉塘村四组,1、通山县黄沙镇下陈村梅田村乱建养猪场20余个,环境被破坏。2、环境破坏处(天然地下泉水)是三县市的重要水源地;3、鱼塘被养殖污染。

二、基本情况

信访件反映的黄沙镇下陈村梅田村乱建养猪场20余个,实为4家规模养殖场和2家规模以下养殖场。4家规模养殖场分别是通山县金康生态养殖基地,负责人邓乾刚,位于黄沙铺镇下陈村;通山县园梦园种养殖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刘显林,位于通山县黄沙铺镇梅田村;通山县兴江养殖场,负责人刘兴江,位于通山县黄沙铺镇梅田村;通山县康熙种养殖专业合作社,负责人高天富,位于通山县黄沙铺镇梅田村。2家规模以下养殖场分别是阮班才猪场、宋登兵猪场。

信访件反映的鱼塘位于通山县黄沙铺镇泉塘村3组,名称为通山涌泉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曹琪,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421224MA48AERF9C,该合作社于2010年开始建设,2012年投入生产,主要养殖方式为利用本地优质山泉水流道养殖对水质要求较高的冷水鱼品种,主要养殖食用中华鲟为主。现有养殖面积约60亩,养殖鱼约5万尾。

三、现场调查核实情况

519日、20日,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杜兵、副县长郑佳带领县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水利和湖泊、黄沙铺镇等单位到现场进行核查对D3HB202405160065信访事项开展了两轮调查。522日,咸宁市政府副市长王刚带领市直有关部门深入现场核查通山涌泉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有关情况,县委书记陈洪豪及县政府相关领导一同前往现场进行了实地核查,并召开专题会议对处置工作进行了研判和部署。

2024524日、62日,县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水利和湖泊、黄沙铺镇等单位再次进行了现场核查。。

202473日,县政府副县长张敏带领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农业农村局、黄沙铺镇现场等单位督导信访问题整改。

(一)通山县黄沙镇下陈村梅田村乱建养猪场20余个,环境被破坏

泉塘村地下水上游有养殖场6家,分别是:通山县金康生态养殖基地,2014年建成投产,生猪养殖设计规模年出栏2200头(现存栏生猪1000头),建有集污池、沼气池800立方米,养殖废弃物采用农牧结合还田利用方式处置并建立了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通山县圆梦园种养殖专业合作社,2011年建成投产,生猪养殖设计规模年出栏600头(现存栏生猪240头),建有集污池、沼气池600立方米,养殖废弃物采用农牧结合还田利用方式处置并建立了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通山县兴江养殖场2012年建成投产,生猪养殖设计规模年出栏550头(现存栏生猪146头),建有集污池500立方米,养殖废弃物采用农牧结合还田利用方式处置并建立了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通山县康熙种养殖专业合作社2018年建成投产,生猪养殖设计规模年出栏2000头(现处于空栏状态),建有集污池1500立方米,养殖废弃物采用农牧结合还田利用方式处置并建立了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以上4家规模养猪场均办理完善了环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手续,不存在违规乱建。阮班才猪场2012年建成养猪,存栏生猪130头,建有化粪池300立方米;宋登兵猪场2013年建成养猪,存栏生猪110头,建有化粪池560立方米。以上2家规模以下猪场养殖粪污均实行了资源化还田综合利用。

在此次检查过程中,专班核查人员重点核查了6家养殖场的污染设施运行情况和粪污综合利用台账资料,未发现养殖场粪污偷排和直排问题,对生态环境没有带来破坏。

信访人反映“黄沙铺镇下陈村梅田村乱建养猪场20余个,环境被破坏”的事项不属实。

(二)环境破坏处(天然地下泉水)是三县市的重要水源地

经核查,黄沙铺镇泉塘村四组周边重要水源地系梅田河,但泉塘村的饮用水是用管道从附近泉山寺山上的溶洞引下来的,没有使用梅田河作为饮用水源。2024520日,执法人员现场巡查梅田河水质状况,从目测情况看梅田河水质清澈。同时,自2023年以来省生态环境监测站通报显示隧洞村国控断面(仙岛湖水库上游)水质一直稳定在二类水质标准。

信访人反映“环境破坏处(天然地下泉水)是三县市的重要水源地”的事项不属实。

(三)鱼塘被养殖污染

经查,该合作社在通山辖区内地表水上游为梅田河流域,汇入王英河,流域周边有4家规模养殖场:通山县金康生态养殖基地,负责人邓乾刚,位于黄沙铺镇下陈村,养猪规模2200头(现存栏生猪1000头),配套建有养殖废弃物集污池800立方米,养殖废弃物采用农牧结合方式处置并建立台账;通山县园梦园种养殖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刘显林,位于通山县黄沙铺镇梅田村,养猪规模550头(现存栏240头),建有集污池260立方米,养殖废弃物采用农牧结合方式处置并建立台账;通山县兴江养殖场,负责人刘兴江,养猪规模700头(现存栏146头),建有集污池500立方米,养殖废弃物采用农牧结合方式处置并建立台账;通山县康熙种养殖专业合作社,负责人高天富,养猪规模2000头(现处于空栏状态),建有集污池1500立方米,养殖废弃物采用农牧结合方式处置并建立台账。这4家规模以上的养殖场均建有粪污处理设施,粪污综合利用,未发现直排养殖粪污问题。有2家规模以下养殖场:阮班才猪场、宋登兵猪场,两家猪场现分别存栏牲猪130头、110头,都建有集污池,粪污实行综合利用。

202210月,县生态环境分局日常巡查监管过程中发现通山县园梦园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粪污渗排问题,立即进行了立案查处,2022121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咸环通罚字[2022]21号),罚款人民币1.45万元。20234月,县生态环境分局日常巡查监管过程中发现通山友鑫养殖场(通山涌泉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下游600米处)粪污渗排问题,立即进行了立案查处,2023516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咸环通罚字[2023]13号),罚款人民币1.95万元。

信访人投诉的养殖场养殖废弃物漏排现象属实,废弃物漏排分别为通山县园梦园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和通山友鑫养殖场202212月和20235月环保部门对检查发现的养殖场粪污排放问题及时进行了立案查处,并督促养殖户进行了整改,消除环境影响;因通山涌泉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养殖水源为地下泉水,幕阜山脉地下水系发达,且上游养殖场距离涌泉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均在5公里以上,信访人投诉认为牲猪养殖场污染造成鲟鱼死亡情况无事实依据,但养殖鲟鱼部分死亡情况属实。

综上所述,信访件反映情况属实。

四、办结情况

(一)关于通山县黄沙镇下陈村梅田村乱建养猪场20余个,环境被破坏情况

黄沙镇下陈村梅田村建有养猪场6个,都建有集污池,粪污实行综合利用。

(二)关于环境破坏处(天然地下泉水)是三县市的重要水源地情况

黄沙铺镇泉塘村四组周边重要水源地系梅田河,但泉塘村的饮用水是用管道从附近泉山寺山上的溶洞引下来的,没有使用梅田河作为饮用水源。自2023年以来省生态环境监测站通报显示隧洞村国控断面(仙岛湖水库上游)水质一直稳定在二类水质标准。

(三)关于鱼塘被养殖污染情况

202425日,县生态环境分局接到通山涌泉生态种养殖专业合作社投诉有鲟鱼死亡的情况,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对梅田河流域周边养殖场进行了现场检查,均未发现直排养殖粪污和工业污水问题。同时,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通山涌泉生态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取水口、排水口及梅田河五个点位进行了取样检测,检测数据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三类标准。

2024520日,县生态环境分局委托第三方慧测检测公司对涌泉生态种养殖专业合作社进水口、出水口、梅田河金康养殖场下游河段、梅田河园梦园养殖场下游河段、梅田河兴江养殖场下游、王英水库通山断面等6个断面进行了全方位的水质检测,检测报告显示6个断面水质全部达标。202410月份,县生态环境部门再次到现场核查,该养殖场进水水质清澈。

为查清黄沙铺镇泉塘地下水质情况,20248月份,我县投入资金69万元聘请湖北地质第四大队对该合作社养殖厂的取水口水质进行溯源,探明地下水源水系分布情况,从源头处检测水源是否遭受污染(如有污染,则查清污染因子),溯源报告将在11月份提交(在当前溯源监测数据看,水质是达标的)。后续,县生态环境部门将进一步做好巡查监管工作,对涌泉生态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取水处周边养殖厂进行全方位巡查监管,通过“双随机”“明察暗访”“在线监控”等手段,对梅田片区养殖场和涉水企业进行全覆盖巡查监管,确保企业履行环保主体责任,保障水环境安全;县农业农村局部门将指导该合作社建立养殖应急水源,改变粗放式的养殖方式,有效改善养殖条件,做好自身养殖风险防范和应急保障,规避不确定风险带来的损失。

该信访问题已完成整改,已办结。

五、公示情况说明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114-123日,共10个工作日)向我单位提出。

联系人:陈明0715-2362745

通山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 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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