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我县对照《咸宁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咸办发电〔2024〕45号),认领市序号14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迅速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绿色矿山比例偏少。全市应建设绿色矿山 9 个,目前仍有 5 个未达到创建标准。
二、整改目标
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确保符合先决条件矿山创建达标率 100%。
三、整改措施
1.持续推进非煤矿山综合整治绿箭行动,督促指导南林桥镇王岩矿区石灰岩矿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2.强化新建矿山管理,把绿色矿山建设任务要求纳入矿业权出让合同和相关设计方案,督促企业落实绿色矿山建设标准。
3.制定完善绿色矿山建设制度,严格落实绿色矿山创建要求。
四、整改情况
已完成整改。截止 2023 年 10 月,我县非煤矿山全部停产关闭,无生产矿山。下一步,我县将严格按照绿色矿山创建要求,对市政府配置给通山的矿权在出让投产 1 年后完成绿色矿山建设。
目前,省第二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市序号14)已经整改完成,已通过市级整改验收。
该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已办结。
五、公示情况说明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0月20日—10月31日,共10个工作日)向我单位提出。
联系人:陈明 0715-2362745
通山县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