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市序号8)反馈事项交办件整改销号情况的公示

来源:通山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5-10-20 字体:【

为扎实推进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我县对照《咸宁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咸办发电〔2024〕45号),认领市序号8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迅速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督察整改不彻底。个别地方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剩下的 “硬骨头”,缺乏一抓到底的韧劲,部分突出问题整改进度缓慢。如矿山修复方面,缺乏严谨科学的论证,有的地方和部门反复调整生态修复和整改方案,延长整改期限;有的地方习惯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一段时期部分山体被挖得千疮百孔,现在修复起来成本高、周期长、难度大。

二、整改目标

加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深入贯彻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理念,加快矿山生态修复突出问题整改,不断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提高生态修复管理水平。

三、整改措施

1.科学开展矿山生态修复方案论证,规范修复方案调整的审查程序,防止随意调整生态修复方案。

2.对生态修复进展滞后的矿山加强跟踪督办,加快完成修复治理。

3.开展 “双随机、一公开” 矿业权实地核查,对矿山企业落实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加强监管,严防越层越界违法开采。

4.加大矿山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盗采乱采矿产资源行为。

四、整改情况

已完成整改。1.坚持学习,组织专家开展矿山生态修复方案论证、评审,防止随意调整生态修复方案。2.加快矿山生态修复进度,2023 年市下达我县非煤矿山生态修复任务 6 个,已全部完成矿山生态修复。3.落实 “双随机、一公开” 矿业权实地核查,杜绝越层越界等违法开采行为发生。4.通过乡镇所和村干部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将违法开采行为杜绝在萌芽状态,有效遏止违法开采行为的发生。

目前,省第二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市序号8)已经整改完成,已通过市级整改验收。

该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已办结。

五、公示情况说明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0月20日—10月31日,共10个工作日)向我单位提出。

联系人:陈明    0715-2362745

                           通山县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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