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二批非因工伤残或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名单公示

发布日期:2025-05-28 字体:【


根据《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2〕8号)和《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规定,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医疗专家库专家鉴定、评审,本次共有2名职工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动接受监督,现将上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日(202552863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科、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举报。

联系地点: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15-8235965(市养老科)

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15-2889658(县劳动关系股)

    附:职工非因公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结论表

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28日


  • |
  • |
./t20250528_3993546_app.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