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通山县阳光职业技校和通山县昌文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终止办学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6-11 字体:【

关于对通山县阳光职业技校和通山县昌文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终止办学的公示

根据《湖北省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办法》鄂人社发(20252号第二十条规定。经学校申请,同意通山县阳光职业技校、通山县昌文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终止办学,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611-2025617日共7天。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和书面进行投诉、举报。

联系地点、电话:通山县人社局职就股(810室)

0715-2889686

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611


  • |
  • |
./t20250611_4003547_app.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