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李五一、焦南松两名同志特殊工种 审核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4-23 字体:【



根据国家特殊工种审批有关规定,经咸宁市人社局复核李五一、焦南松两名同志符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7423429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科、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举报。

联系地点: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15-8235965(市养老科)

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15-2880059社会保险股

    附:李五一、焦南松两名同志从事特殊工种审核

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423

参保职工从事特殊工种审核表






序号(原)从事特殊工种工作单位姓  名性别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特殊工种复审意见
名称性质行业名称年限
1原通山轻机铸造厂全民机械李五一1970.51988.5铸造工9经市局复审,符合机械行业铸造工工种提前退休条件
2原通山县水泥厂全民建材焦南松1970.21989.6立窑卸料工9经市局复审,符合建材行业立窑卸料工工种提前退休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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