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010号提案的回复

发布日期:2022-04-21 字体:【

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010号提案的回复

覃秋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社区工作人员待遇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社区治理工作的支持,对于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十分认同。2020年底,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党建引领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意见〉等5个文件的通知》和咸宁市《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文件精神,我县结合实际,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将通羊镇城区7个社区和大路乡迎宾社区纳入了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工作范围,通过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者选任聘用、教育培训、日常管理、薪酬体系、考核激励制度,推进8个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对社区“两委”班子在职成员进行了考核过渡,并采取公开招考的方式,向社会招聘了42名社区专职工作者,进一步壮大了社区工作者队伍,提升了社区服务水平和能力。

建立了社区工作者岗位与等级相结合的薪酬体系。根据工作岗位、工作年限、学历、相关专业资格水平等综合因素,将社区工作者基本薪酬根据岗位设定为“四岗十八级”,按照我县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0.8倍为基数,确定社区工作者的人均薪酬标准。设定了薪酬增长系数(0.8—1.21),使每个社区工作者在工作年限增加、岗位提升、能力素质提高后,岗位等级随之提高,并与之形成相匹配的薪酬待遇,同时按照有关规定为社区工作者缴纳“五险一金”。目前,社区专职工作者薪酬及“五险一金”测算已提交县政府审批,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薪酬及“五险一金”,待完成社区“两委”换届后,再按照新政策标准落实。

通山县民政局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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