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通山县2025年春季学期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县校园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学校(园)和城区民办学校(园):
现将《通山县2025年春季学期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对照工作职能抓好排查整治工作,并于2025年6月5日前将整治情况报县校园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报送联系人:沈悝,电话:2298649,电子邮箱:546341541@qq.com。
通山县校园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2025年3月24日
通山县2025年春季学期校园周边环境
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湖北省学校安全条例》《湖北省学校周边安全区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要求,切实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营造安全、和谐、有序的校园周边环境,保障师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县校园安全生产专委会决定开展2025年春季学期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消除隐患、规范秩序、净化环境”为目标,通过综合整治,全面排查和整治校园周边存在的治安、交通、文化、经营等方面各类安全隐患,建立完善校园周边环境长效管理机制,有效改善校园周边环境秩序,为师生创造安全、稳定、健康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二、整治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园)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区域。
三、整治内容
(一)治安秩序整治
1.加强对校园周边流动人口、暂住人口和出租房屋、旅店、网吧、娱乐服务场所等复杂部位的治安管理和整治,严厉打击校园周边流氓团伙、黑恶势力等擂肥、霸凌、敲诈勒索学生和裹挟未成年人参与犯罪的行为。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入住旅店“五必须”要求,依法严厉打击和查处涉嫌对未成年学生实施性侵、猥亵等违法犯罪行为。
2.依法打击组织在校学生参与贩卖、出售、出租电话卡、银行卡、身份证、网络账号、支付账户,以及引流推广、技术开发等帮助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行为。依法打击学校门口商店向未成年人出租手机和保存手机等行为。
3.强化校园周边治安巡逻防控,在上下学高峰时段,合理安排警力进行定点值守和动态巡逻,提高见警率和管事率,增强师生安全感。
4.深入排查管控校园周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刑释解教、因涉校涉生矛盾纠纷扬言报复、吸毒前科等重点人员,严防造成现实危害。
(二)文化秩序整治
1.依法清理整治校园周边书店、文具店、商店销售盗版教材和教辅读物、淫秽色情出版物、凶杀暴力黑道帮派、封建迷信、荒诞怪异等有害出版物的行为。
2.加强对校园周边网吧、游戏厅、歌舞厅等场所的监管,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禁入制度,严查接纳未成年人、超时经营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经营的网吧和娱乐场所。
3.依法查处学校周边制售含有淫秽色情、凶杀暴力等内容的出版物的单位和个人。
(三)交通秩序整治
1.完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减速带、信号灯、人行设施等交通安全设施,因地制宜设置学生及家长等候区、护学通道等便民设施,合理设置临时停车区域和接送学生车辆专用通道,规范设置防撞桩、拒马、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优化校园周边交通组织,缓解校园门口交通拥堵和集中通行压力。
2.加强对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的管理,严查超速、超载、酒后驾驶、乱停乱放、不礼让行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在周末、节假日等学生离返校、上下学、集中出行的重要时段和路段,加强路面巡逻管控。依法查处使用或租用农用车、三轮车、低速货车、拼装车、报废车等不符合规定的车辆接送学生行为。
3.在上下学高峰时段,组织护校民警、学校教职员工、学生家长、志愿者等组成“护学岗”,加强校园门口交通指挥疏导,引导学生安全有序过马路,维护交通秩序。
(四)经营秩序整治
1.全面清查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的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等相关证照,严厉查处销售“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假冒伪劣食品以及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加强对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的卫生监督检查,确保餐饮卫生安全。
2.加强对校园周边商店、超市等经营场所的监管,依法查处超范围经营和向未成年人售卖烟卡、危险玩具、盲盒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商品等违规违法行为,规范商品价格和经营秩序,维护师生合法权益。
3.严格落实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禁止违规摆摊设点的规定,依法取缔校园周边无证照经营的商店和摊点,依法整治校门口占道经营行为,清理整治违法广告,规范户外广告设置,维护良好的市容环境。
4.中小学校园周边50米范围内禁止售卖烟草(含电子烟)、酒类产品和设立彩票点,对已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商户和已有的彩票点,待其许可证期满后不予延续,引导其逐步搬离或有序退出。烟酒店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并应在显著位置设置警示标识。
(五)综合安全整治
1.督促校园周边各单位、各生产经营者配齐消防设施设备,依法清理拆除阻碍消防通道和学生安全通行的障碍物或违法建筑,依法组织开展校园周边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和消除火灾隐患。
2.对校园周边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电气产品、燃气用具等依法实施消防监督管理。高压电线、长输天然气管道、输油管道严禁穿越或跨越中小学校;在学校周边敷设的,要严格落实安全防护距离及防护措施等相关规定要求。加油站与学校的安全距离应符合《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有关要求。
3.对校园周边的垃圾堆放、污水排放、乱搭乱建等问题进行全面清理,确保校园周边环境整洁。根据传染病流行规律,适时开展校园周边传染病疫情与突发公共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并提出应急响应建议,防控校园周边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管控各类污染。
4.加强对校园周边建筑工地的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扬尘治理和噪音控制,对校园周边的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等进行严格监管,确保学校周边环境安静。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25日至3月31日)
1.县校园安全生产专委会组织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2025年春季学期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制定工作方案。
2.各成员单位结合自身职能,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和实施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3.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的重要意义和整治内容,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和支持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排查整治阶段(4月1日至5月20日)
1.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排查,详细掌握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结合县校园安全生产专委会交办的问题和属地学校(园)报送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能当场整改的要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整改期间安全。各学校(园)要积极排查本单位周边存在的问题隐患,并通过起草公函、派专人上门沟通协调等方式,主动对接相关职能部门,争取支持和联动。
2.对重点难点问题,县校园安全生产专委会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开展联合执法、综合治理,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5月21日至5月31日)
1.对综合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对已整改的问题进行复查,防止问题反弹,对整治不到位或出现反弹的问题,进行再次整治,确保整治彻底到位。
2.认真总结整治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环境长效管理机制、制度和工作措施,加强日常监管,巩固整治成果,持续提升校园周边环境质量。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综合整治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精心组织、周密布置,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形成工作合力。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各单位要树立大局意识和协同意识,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及时协调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三)强化监督检查。县校园安全生产专委会要加强对综合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对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效果不明显的单位下发督办函或进行通报批评。
(四)加强信息报送。请各成员单位于6月5日前将本次综合整治工作总结(1000字内,避免空话套话,重点介绍本次排查整治的具体成效)和《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情况汇总表》(见附件)报县校园安全专委会办公室(仅通过邮箱报送word文档和盖章pdf扫描件)。
附件:
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出动排查隐患的人数次数 | 排查的学校数 | ||||||
排查隐患 | 合 | 中小学、幼儿园五大类的隐患(问题)数量(项) | |||||
排查出隐患的数量(项) | 学校周边 | 学校周边 | 学校周边 | 学校周边 | 学校周边 | ||
其 | 已整治的隐患数量(项) | ||||||
未整治的隐患数量(项) |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