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教育系统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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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学校(园)、城区民办学校(园):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教育领域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的通知》和县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持续深化教育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和师生合法权益,现就2025年全县教育系统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工作目标

全面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净化教育环境,保障师生合法权益。 通过强化排查,及时发现并打击各类涉黑涉恶线索,重点整治校 园欺凌、非法校园贷、校园周边治安乱象等突出问题。健全长效 机制,增强学校、家庭、社会联动,提升师生及家长的防范意识 与安全感,营造风清气正、和谐有序的教育生态,助力学生健康 成长与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持续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法律支撑。各地各校要将其纳入法治教育体系,组织师生深入学习条文,领会内涵。通过举办主题班会、知识竞赛、法治讲座等多样活动,让学生明晰有组织犯罪危害,增强防范意识,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权益,营造安全和谐的教育环境。

(二)发动师生、群众检举揭发教育领域涉黑涉恶线索。各地各校要着力构建“全民参与、群防群治”的线索摸排机制。一是畅通举报渠道,通过设立专用举报电话、邮箱及线上平台,并利用校园官网、公众号等载体广泛宣传,确保师生、家长便捷反映涉黑涉恶线索。二是完善保护机制,对举报人身份及内容严格保密,消除举报人后顾之忧。三是探索激励机制,对提供重大线索的师生群众给予表彰奖励,调动参与积极性。四是建立闭环机制。联合公安、司法等部门建立线索“快速核查一分类处置一跟踪督办”闭环机制,确保线索查实一起、打击一起,形成常态化震慑,筑牢校园安全防线。

(三)做好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各地各校要全面梳理长期反复请假、厌学、逃学和有严重不良行为习惯的学生情况,按照控辍保学工作要求,及时劝返复学,严防形成“问题少年”及各类帮派。要督促家长(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责任,按照“一生一策”要求,制定解决办法,严防在校外滋事,防止黑恶势力拉拢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中小学要健全学生日常管理制度,定期开展预防欺凌专题教育,引导学生掌握防范欺凌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四)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各地各校要主动联系公安、综治中心、市场监管等部门深化学校周边治安隐患、涉校环境问题的排查治理,强化校园周边重点人员管控,发现有组织犯罪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妨害校园及周边秩序的,及时会同公安部门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迅速消除此类隐患。

(五)抓好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教活动。各学校(园)要利用多种宣教形式,提醒师生保护个人信息不外泄,帮助广大师生增强防骗、识骗、拒骗的意识和能力,努力营造校园防范诈骗良好氛围。要结合普法宣传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教育引导学生不得参与买卖电话卡、银行卡,不能出租自己的QQ账号、微信账号, 严防不明真相的学生被犯罪分子利用。县职教中心要加强学生实习相关教育,谨防被骗出境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巩固工作质效。各地各校要注意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质效,提高扫黑除恶摸排线索报送质量。县教育局将对工作力度减弱、打击整治不力、问题突出的学校,通过提醒、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有关学校补齐短板。

(三)强化信息报送。按照县扫黑办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 恶斗争工作要求,请各地各校于每月15日前将涉黑涉恶线索排查表,报送县教育局校安办。联系人:沈悝,联系电话:0715-,电子邮箱:546341541@qq.com。

附件1:涉黑涉恶线索排查表


通山县教育局

2025年4月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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