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连锁餐饮食品安全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

来源: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5-06-24 字体:【

通山县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连锁餐饮食品安全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


市场监管所及相关股室

近期,网络舆情曝光了部分连锁餐饮店铺食品安全乱象,引起社会高度关注。为进一步加强连锁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有效防范和化解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省局决定在全省开展连锁餐饮食品安全排查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全面整治全省连锁餐饮企业所属直营店、加盟店食材质量、环境卫生、加工操作、“三防”设施、餐饮具清洗消毒和肉类产品、食品添加剂使用违法违规等食品安全问题,督促经营主体压紧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规范提升连锁餐饮食品安全水平,建立完善连锁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着力营造安全放心的餐饮消费环境。

二、排查对象

中式快餐、汉堡、炸鸡、奶茶、火锅、烧烤等全国性或区域性连锁经营企业的直营店、加盟店。

三、排查重点

(一)主体责任落实。检查连锁餐饮企业所属直营店、加盟店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培训考核,以及建立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检查食品经营许可证等信息公示等。

(二)场所环境卫生。检查连锁餐饮企业所属直营店、加盟店后厨环境卫生、复用餐饮具清洗消毒、场所和设施设备定期清洗维护,检查防尘、防蝇、防鼠、防虫等病媒生物防制设施设备,检查防止食品浪费提示等情况。

(三)人员健康管理。检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晨检记录,检查从业人员口罩、发帽佩戴,检查从业人员培训、上岗考核记录等情况。

(四)原料采购管理。检查连锁餐饮企业所属直营店、加盟店对采购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等查验情况,检查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贮存、过期变质食材清理等情况。

(五)加工制作过程。检查原料清洗、切配、粗加工、出餐、外卖等各环节控制,检查防食品交叉污染、未烧熟煮透,检查成品保存、剩菜处理、肉类及肉制品质量等情况。

(六)食品添加剂使用。检查连锁餐饮企业所属直营店、加盟店食品添加剂采购、贮存、使用情况。

四、时间安排

本次排查整治行动自即日起至2025年4月25日,不分阶段。

五、工作任务

(一)全面排查摸底。市场监管所对连锁餐饮企业所属直营店、加盟店要全面摸排起底,并在“鄂食安”平台予以备注,健全完善连锁餐饮企业门店基础信息。

(二)严格督促整改。各市场监管所对排查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问题,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照单督促彻底整改到位。对问题严重的,依法从严查处。必要时采取平台下线措施,形成有效震慑。

(三)开展行政指导。省局和市(州)局召开连锁餐饮企业总部或区域总部相关负责人行政指导会,宣传培训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督促指导连锁餐饮企业总部或区域总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检查员队伍,压紧压实所属门店食品安全责任。各市场监管所以适当方式对本辖区连锁餐饮门店加强行政指导,引导门店规范经营。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压实责任。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对发现监管履职不到位、流于形式的,运用“三书一函”督促整改、教育和问责。

(二)统筹安排,规范执法。相关部门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牢固树立监管为民理念推行服务型执法的指导意见》,认真落实《湖北省市场监管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要求,将排查整治与食品添加剂使用、肉类产品违法专项整治相结合,做到一次综合查,落实首违不罚、轻微免罚要求,更好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广泛发动,强化监督。相关部门要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积极落实内部举报人奖励等制度,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对投诉举报、部门通报、舆情反映的问题线索,循线彻查。全面落实从外卖小哥中聘请食品安全监督员的要求,扩宽问题发现渠道,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四)积极探索,务求长效。相关部门要按照法治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相结合的思路,积极探索研究加强连锁餐饮监管的办法和措施,完善食品加工操作行为标准,推进信用分类监管和风险量化分级监督,推动“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和后厨监控视频公开公示。

(五)宣传引导,营造氛围。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普法科普知识,引导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监督,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同时注意把握好宣传工作的时度效


附件:连锁餐饮企业所属直营店、加盟店检查要点


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18日




附件


连锁餐饮企业所属直营店、加盟店检查要点


问题清单

备注

(一)主体责任落实


是否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培训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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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立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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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场所环境卫生


墙壁、天花板、门窗、地面、排水沟、操作台、加工用具等是否清洁、无污垢、无霉斑、无积油积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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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用餐饮具清洗消毒、场所和设施设备是否定期清洗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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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设置防尘、防蝇、防鼠、防虫等病媒生物防制设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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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防止食品浪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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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员健康管理


从业人员是否具有有效健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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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工作过程中是否佩戴口罩、发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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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从业人员培训、上岗考核记录、晨检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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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原料采购管理


是否对采购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等进行查验,并留存供货商资质证明、检测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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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贮存条件、存放位置等是否符合食品安全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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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及时清理过期变质食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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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加工制作过程


原料清洗、切配、粗加工、出餐、外卖等是否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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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食品交叉污染、未烧熟煮透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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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回收剩菜二次销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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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肉类及肉制品腐败变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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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合理缺项)


是否设专柜(位)贮存食品添加剂,并标注“食品添加剂”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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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违规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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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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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添加非食用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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