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桶装水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5-06-24 字体:【

关于印发《桶装水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局有关股室:

现将《桶装水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8日













桶装水专项整治行动

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聚焦桶装水生产、流通、使用全链条风险隐患,坚持“严监管、零容忍、重实效”原则,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市场秩序,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切实守护群众“饮水安全”。

、工作目标

1.全面排查桶装水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突出问题,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曝光典型案例,消除重大安全隐患,桶装水抽检合格率不低于95%。

2.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完善监管机制,提升行业自律水平,构建“源头管控—过程监管—社会共治”的全链条监管体系,实现桶装水质量安全水平持续提升。

二、整治范围

1.主体对象:辖区内桶装水生产企业、经销商(水站)、使用单位(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餐饮场所等),以及从事桶装水运输、仓储的相关单位。

2.产品范围:包装饮用水(包括饮用纯净水、饮用天然水、其他饮用水等以桶装形式销售的产品)。

三、重点整治任务

(一)生产环节:严抓源头质量管控

1.资质与合规检查

核查生产企业是否取得食品生产许可(SC认证),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实际生产条件是否符合发证要求。查处“黑作坊”“山寨厂”,重点打击无资质生产、超范围生产、租借/伪造资质等行为。

2.生产过程监管

水源地:检查水源保护区是否划定,是否存在污染风险(如周边工业废水、生活垃圾倾倒),水质检测报告是否齐全(每季度至少1次全项检测)。生产环境:车间洁净度、消毒设施(如臭氧杀菌、紫外线消毒)是否正常运行,生产设备、管道清洗消毒记录是否完整。

原辅料与包装:检查水桶是否使用食品级PC材质(禁止回收PET瓶、非合规桶),桶盖、密封膜是否符合卫生标准;严禁使用工业级原料、非法添加物质。质量控制:抽检成品水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溴酸盐、重金属等指标,核查企业自检报告及出厂检验记录,杜绝“未检出厂”“虚假检测”。

(二)流通环节: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1.经销商与水站整治

检查经营主体是否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是否留存生产企业资质、产品检验报告、进货票据,杜绝销售无资质产品、过期水、“三无”水。查处假冒知名品牌、擅自更换标签、虚假标注生产日期等侵权及欺诈行为,重点打击“套用正规品牌桶、灌装劣质水”的“傍名牌”现象。

2.仓储与运输管理

仓库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干燥、通风、避光,远离污染源),桶装水存放是否离地离墙,是否存在露天堆放、阳光直射导致水质变质问题。运输工具是否清洁,是否采取防尘、防晒措施,避免二次污染。

(三)使用环节:强化终端安全管理

1.集中用水单位检查

特别是学校、医院、企业等是否建立桶装水采购台账,是否选择正规渠道产品,是否定期清洗饮水机(建议每月1次),是否留存清洗记录。督促使用单位开封后桶装水在7日内使用完毕,避免长时间存放导致细菌滋生。

2.消费者宣传引导

普及辨假知识:通过海报、短视频等形式,宣传如何识别正规产品(如SC认证标志、防伪码查询、桶身生产信息完整性)。发布消费提示:提醒用户关注水质感官性状(如浑浊、异味),及时更换水桶并清洁饮水机。

(四)标签标识与广告规范

1.标签合规性

严查标签是否标注产品名称、执行标准(GB19298或GB8537)、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名厂址、水源地(如适用)等信息,禁止模糊标注或虚假宣传(如“天然矿泉水”标称但无采矿许可证)。

规范产品分类标注,不得混淆“饮用纯净水”“饮用天然水”“其他饮用水”概念,杜绝夸大功能(如“保健水”“医疗用水”)。

2.广告与市场宣传

打击虚假广告,查处通过网络、电话营销等方式夸大水质功效、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五)违法违规行为打击

1.重点查处:

生产环节:水源污染、水质不合格、使用非食品级包装材料、伪造检验报告。流通环节:销售假冒伪劣产品、“黑桶”(回收旧桶未清洗消毒)、过期水。全链条:无照经营、商标侵权、价格欺诈、拒不配合监管等。

2.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严禁“以罚代”“一查了之”。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20日-4月30日

1.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

组长:阮荣朝副局长统筹指导

小组成员:食品监管股(技术指导,整理汇总检查报告)各监管所:(对水质量抽检、标签规范、违法查处打击制假售假

2.召开动员会议,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纠,限期提交自查报告(重点排查资质、生产流程、质量管控等问题)。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1日630日

1.全覆盖检查:

生产企业:100%现场检查,结合飞行检查、突击抽检,重点核查自检能力、水源防护、消毒记录。

经销商/水站:按辖区网格化排查,抽取不少于20%的经营主体进行抽检,重点检查进货渠道、仓储条件。

使用单位:对学校、医院等重点场所开展“双随机”检查,覆盖率不低于50%。

2.抽检与曝光:

县局安排专项抽检计划抽检20批次,覆盖所有在产企业及主要流通品牌,不合格产品立即下架、溯源整改。

3.执法行动:

针对群众举报集中、问题突出的区域(如城乡接合部“黑作坊”),特别是南林所、大路所、洪港所、燕厦所要对外来水开展执法行动,捣毁非法窝点,扣押不合格产品及设备。

(三)巩固提升阶段(7月1日-829日

问题整改“回头看”:对前期责令整改的企业逐一复查,确保“整改不到位不销号”,对重复违法企业顶格处罚。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将抽检不合格、违法违规企业纳入“黑名单”,实施重点监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局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二)严格责任落实

1.食品监管股:统筹牵头,负责生产许可

2.各监管所对水质量抽检、标签规范、违法查处打击制假售假。

(三)强化纪律与督导

整治期间,严禁泄露企业商业秘密,严禁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食品股对各辖区整治进度进行督导,对工作不力、问题久拖不决的单位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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