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检查的通知

来源: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5-06-24 字体:【

通山县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各相关股室、综合执法大队:

为持续加强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监管,切实消除重点环节电动自行车安全风险隐患,推动企业主体落实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根据《市电动自行车专班下发的6月重点任务清单》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开展电动自行车及其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持续做好非法改装销售检查。对电动自行车经营网点和维修店铺,开展经常性检查,依法从严整治擅自改装原厂电器配件、拆改限速(包括解码提速)、外设蓄电池托架、改造蓄电池槽盒、更换大容量蓄电池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督促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生产销售单位全面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风险管控清单,按要求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制定销售单位风险管控清单,并在“鄂品通”小程序录入“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结果。加强销售单位进货查验、入库验收等信息记录情况。

三、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充电电价政策执行情况的调度、督导。持续开展充电服务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不明码标价、不执行电价政策的违法行为。

四、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坚持问题导向,开展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力求发现突出质量问题。在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责令整改,防控和消除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及时依法查封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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