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全县市场监管系统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局各相关股室、市场监管所及执法大队:
现将《全县市场监管系统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8日
全县市场监管系统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
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印发的《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和省安委会印发的《全省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要求,为进一步强化我县市场监管领域内建筑保温材料的安全监管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县市场监管部门的具体职责,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以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秉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发展理念,将发展与安全统筹兼顾。针对市场监管领域建筑保温材料现存问题,精准施策,全方位提升建筑保温材料全链条的安全监管水平。2025年,在全县范围内部署开展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强化建筑保温材料的安全监管力度。通过一系列有力举措,有效预防和减少因建筑保温材料引发的安全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2026年,持续深入推进整治工作,巩固并提升前期整治成果。着力消除重点环节存在的突出安全隐患,健全完善相关标准规范和制度措施,推动全县建筑保温材料全链条安全监管工作落实落细,形成长效、稳定的监管机制。
二、重点任务
(一)着力解决生产流通产品质量问题
1.加强生产质量管控。配合经信部门开展建筑保温材料(包括岩棉板、玻璃棉、模塑聚苯乙烯泡沫板、挤塑聚苯乙烯泡沫板、橡塑保温材料、聚氨酯泡沫、酚醛泡沫板、泡沫玻璃、真空绝热板、气凝胶保温材料、改性模塑聚苯乙烯泡沫板、硅酸铝、珍珠岩)生产企业摸底调查工作。指导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质量股牵头负责,各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组织落实,2025年6月底前完成。以下均需各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落实,不再列出)
2.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将建筑保温材料列入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强化年度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提高生产及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的频次,对质量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查处。深化“行刑衔接”机制,针对大案要案实施挂牌督办制度。一旦发现涉嫌犯罪的情况,果断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坚决切断非法生产、销售的网络链条。(质量股、法规股按职责任分工作负责,市场股配合,2025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并持续推进)
3.深入开展标准宣贯工作。跟踪建筑用保温材料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建筑绝热用硬质聚氨酯泡沫塑料》等国家标准修订情况,加强标准宣贯。借助举办培训班、开展线上讲座等多样形式,针对建筑保温材料生产企业、检测机构以及基层监管部门开展宣贯培训活动。通过制作动画视频、宣传手册等标准资料,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广泛传播,扩大标准知晓度,推动标准有效执行。(质量股牵头负责)
(二)着力解决质量评价失准失真问题。
4.规范产品出厂检验检测。督促建筑保温材料生产企业严格产品出厂检验要求,保证送检材料真实性、代表性,使其准确反映产品整体质量水平,并按照检验检测结果在产品上及说明书中标注燃烧性能等级。鼓励同一样品的燃烧性能、导热性能检验检测由同一具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实施,并在同一份报告上出具相关检验检测结果;确需分包检验检测的,应使用同一样品。(质量股牵头负责,2025年6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三)着力解决冷库和室内冰雪场馆安全监管问题
5.强化使用环节协同监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加强冷库和室内冰雪场馆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对冷库和室内冰雪场馆内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办理使用登记,严格执行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的有关规定,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完善协同工作机制,强化联合督导检查和监管执法,并及时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移交安全问题隐患线索。(特设股牵头负责,2025年6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四)着力解决溯源追责力度不够问题
6.加强源头信息追溯。加强建筑保温材料产品标识管理,在出厂产品或产品包装上清晰标明生产企业、产品名称、燃烧性能等信息。依托智慧监管系统,建立统一的产品标识编码系统,采用二维码、电子标签等方式提升信息化水平。(质量股牵头负责,2025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并持续推进)
7.强化信用监管。建立健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公开、推送检测结果不合格的建筑保温材料生产厂家、生产批次等信息。(质量股牵头负责,2025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并持续推进)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将建筑保温材料在生产、流通、使用等各环节的监管处罚信息,全面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通过构建严密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违法失信企业实施多部门、多领域的协同限制措施,显著提升其违法失信成本,以此形成强大的倒逼效应,促使企业主动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维护建筑保温材料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市场股牵头负责,质量股配合,2025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并持续推进)
8.严格事故倒查追责。配合相关部门对于因建筑保温材料质量安全问题引发的重特大亡人事故以及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对生产、销售以及检验检测等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展开严肃问责,绝不姑息任何责任主义的失职渎职行为,全力维护建筑领域安全稳定秩序。(质量股牵头负责)
三、工作措施
此次整治行动时间跨度长、任务多,不分阶段开展,按下列措施综合推进:
(一)全面做好动员发动。依据本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明确时间节点,制定整治工作任务清单、问题清单、效果清单,逐条明确责任部门,确保各项任务责任到人。组织辖区建筑保温材料经营主体召开约谈警示会,督促其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工作,积极引导各经营主体踊跃投身于此次整治行动中,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组建整治工作专班。参照省市场监管局及市工作专班设置模式,工作专班负责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县局各相关股室,指导各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实施建筑保温材料整治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整治中的重大问题(见附件)。
(三)完善协同监管机制。针对质量违法行为,会同公安部门建立联合查处机制,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加强与公安、消防、住建、应急等部门的线索互通、案件移送,根据其他部门在使用端发现的建筑保温材料质量问题线索,做好生产销售环节相关问题的跟踪处理。
(四)强化监督问效。县局成立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不定期明察暗访,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全力保障重点任务稳步推进。对于因建筑保温材料引发火灾事故的,按规定开展火灾事故延伸调查,公开涉事建筑保温材料品牌及相关详细情况;对因履职不到位造成重大火灾事故或恶劣社会影响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同时引导群众积极参与举报各类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营造良好的监督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参照相关要求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负责人和专班工作人员,并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要求参加政府部门专班工作。对整治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要及时向当地党委和政府报告并上报县局。
(二)压实监管责任。各股室、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要依据本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及责任分工,压实属地监管责任,细化工作落实措施,明确工作进度及要求。各市场监管所对辖区内建筑保温材料销售单位不定期进行拉网式巡查,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有效处置。要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深挖问题隐患,抓好整改进度,注重整治成效。
(三)推动工作统筹。要将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与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统筹结合起来,紧盯重大安全风险苗头,深入排查风险隐患,及时采取措施确保安全。
(四)加强指导督促。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建立健全整治工作责任制。用好“三书一函”制度,对整治工作进展缓慢、不扎实、不深入、走过场、推诿扯皮的,将采取约谈、通报等方式督促加大整治力度,切实提高排查整治质效。整治行动期间,凡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将从重严肃惩处。
各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自4月起,于每月5日前报送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含1个以上典型案例),年底前报送阶段性工作成效。重要问题及时报告。
联系人:县局质量股陈柯希;
电话:18907142953。
附件:县局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工作专班成员及工作机制
附件
县局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工作专班成员及工作机制
参照省、市市场监管局专班设置,结合相关工作部署要求,县局成立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工作专班,统筹推进整治工作。
一、专班成员
组长:朱必运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各市场监管所、质量股、法规股、市场股、特设股、执法大队主要负责人。
县局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局质量股。
二、工作机制
(一)调度会商制度
1.每月调度。由专班负责同志每月主持召开调度会,通报整体工作进展,安排部署重点任务,各成员单位通报本业务条线工作开展情况,提示重点事项,提出工作要求。
2.专项调度。遇有重大事项或紧急任务,由专班负责同志组织召开专项会商调度会议,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参加,共同谋划措施对策,协同抓好落实。
3.专题会商。围绕建筑保温材料“生产流通产品质量、建筑材料质量评价、冷库和室内冰雪场馆安全监管、产品溯源调查”等重点环节,不定期开展会商研判,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二)任务清单制度
4.部门清单。成员单位根据整治职能任务,制定各业务条线任务清单,明确时限要求,分条目、分节点开展跟踪调度,督促指导落实。
(三)通报报告制度
5.月度报送。各成员单位每月要将本部门的整治工作情况报送县专班,年底报送全年工作情况。
6.定期专报。县局专班定期向县专班、市局专班专题呈报阶段性工作专报。
7.工作动态。收集整理各成员单位工作推进情况,发布工作简报,通报各业务条线、各地工作成果、典型经验、执法案例等。
(四)督导调研机制
8.走访调研。通过日常调度分析、实地调研等方式,及时了解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专班人员赴有关生产企业、检验机构实地调研。
9.督导检查。对生产企业集聚区、问题隐患突出地区进行暗访督查,掌握整治成效。
10.定向督办。对整治工作推进迟缓、作风不实的地方,下发“三书一函”,派出督导组,压实属地监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