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烟花爆竹经营旺季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来源: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5-06-24 字体:【


通山县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烟花爆竹经营旺季

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

为进一步做好烟花爆竹经营旺季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县委、县政府相关工作安排,县局决定全县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经营旺季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各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要依职责分工迅速对辖区内烟花爆竹销售、批发企业开展全覆盖产品质量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结合年初《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24年咸宁市市场监管领域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的有关内容,突出排查整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三超”(超规格是指个人燃放类组合烟花单筒内径> 30mm、主体高度300mm;超范围是指把B级产品包装成C级产品,C级资质企业生产B级产品;超药量是指组合烟花产品单发药量>25g/发,总药量>1200g,爆竹类>0.2g/个)、和“假大空”(组合烟花产品与底板之间增加泡沫垫板或筒体之间安装隔板)等重点产品质量违法违规行为,提高排查整治问题发现率和处置率。

二、工作重点

(一)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严格督促烟花爆竹销售、批发企业制定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认真执行产品进货验收制度,切实提高进货质量把关能力,健全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

(二)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坚持问题导向,着重加大对问题企业、小微企业的产品质量抽查频次,力求发现突出质量问题。在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责令整改,经检测凡安全项目不合格的产品,一定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特别对重大制售假冒伪劣烟花爆竹产品的恶性事件,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严厉查处,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落实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和企业后处理工作闭环管理,加大对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以及假冒、伪劣烟花爆竹产品的行政处罚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要坚持强化烟花爆竹不合格产品整改复查和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并重,不断强化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手段协同,切实提高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效能。依法查处无照或超范围生产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公开质量案件查处情况,加大对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的震慑力。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要坚持问题导向,周密部署安排,明确责任分工,强化部门协作,确保检查工作落到实处。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安委会、消安委工作安排,切实履行烟花爆竹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抓紧抓实抓细烟花爆竹产品质量日常监管工作。积极参与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行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烟花爆竹市场专项整治,严防各类烟花爆竹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二)及时报送情况。各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要注意收集和留存检查记录,积极做好各类档案、台账的归类管理工作,并按要求上报材料。

联系人:陈柯希,电话:18907142953

  

  

  

  

  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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