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我县对照《咸宁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咸办发电〔2024〕45号),认领市序号16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迅速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运输结构偏公。港口岸线利用率仅为 0.71%,没有大型现代化综合性港口。通山、通城、崇阳三县没有铁路,货物进出全靠公路运输。2022年咸宁水路货运占比8.5%,铁路货运占比11.2%,公路货运量占比80.3%。
二、整改目标
持续优化交通运输结构,逐步降低公路货运比例,推进以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为主攻方向,切实提高运输组织水平。到 2025 年底,全县货物运输结构持续优化,水路承担的大宗货物运输量稳步提高,规划发展铁路运输。
三、整改措施
1.优化公路运输结构调整,整合货运资源,加强货运站场建设,发挥现有公路运输优势,保障公路货运量稳定增长。
2.加强水上港口码头等设施建设,发挥富水湖水上运输优势,提高水路货运量。
3.跟进谋划S31鄂咸高速公路南沿线、咸宁桂花至通山等高速公路项目和咸岳九铁路项目,大力发展公路运输和铁路运输。
四、整改情况
已完成整改。
一是优化调整公路运输结构,加大规上货物运输企业培育力度,加快货运站场规划申报建设。
二是加快推进咸宁港规划建设。咸宁港由咸宁市境内原有的嘉鱼港、赤壁港两个港口和其他直流港口整合而成,是湖北省重要港口。依托于长江,以陆水、淦何、富水等航道为骨干,咸宁港是服务咸安、嘉鱼、赤壁、通城、通山、崇阳“一区一市四县”的重要水运发展平台,为公水联运开展创造基础条件。
三是跟进谋划 S31 鄂咸高速公路南沿线、咸宁桂花至通山等高速公路项目,推进岳咸九铁路规划建设,大力发展公路运输和铁路运输,为公铁联运开展创造基础条件。
目前,省第二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市序号16)已经整改完成,已通过市级整改验收。
该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已通过市级验收。
五、公示情况说明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2月3日—12月15日,共10个工作日)向我单位提出。
联系人:陈明 0715-2362745
通山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