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索引号 : K26422872/2025-20107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教育 发文单位: 通山县教育局
名       称: 通山县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 2025年08月18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通山县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上级教育主管行政部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相关要求,为依法保障适龄少年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实现我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平稳、规范、有序”,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为基本原则,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导向,全面规范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行为,切实保障全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消除大班额,控制公民办占比,推进我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工作机制
县教育局负责统筹全县招生工作,每年秋季开学前根据城区常住适龄儿童少年人数的变化情况调整城区学校片区,当年划分的片区范围只限于当年起始年级(一年级和七年级)有效。招生工作遵循四个统一原则,即:统一划分片区、统一招生录取、统一入学注册和统一学籍管理。
三、乡镇学校招生
各乡镇小学及初中招生由乡镇中心学校统筹安排。小学一年级新生必须年满6周岁(即201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儿童,如学位充足可按照儿童出生先后顺序逐步放开至2019年12月31日)。初中七年级新生为小学应届毕业生。各乡镇中心学校要做好本乡镇学生巩固工作,确保本乡镇学生非必要不得转学。
四、城区学校招生
(一)招生方式
我县2025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申请就读我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进入通山县义务教育招生平台(入学宝)微信小程序,按照招生系统提示流程,填报相关材料。招生平台提供网上报名、信息采集、材料审核和招生录取“一站式服务”。
(二)招生对象
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我县城区居住年满六周岁(即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如学校学位充足,在确保不出现大班额的情况下,可放宽至2019年12月31日。学校分批次按年龄由大到小办理招生入学手续,直至学位招满。
城区初中七年级招生对象为我县城区小学应届毕业生。因乡镇小学、民办学校和县外小学应届毕业生学籍自动升入对应的初中学校,如申请在我县城区公办初中就读,请按照本方案后续规定的“转学插班学生入学”方式进行报名。
(三)招生批次
第一批:城区有房有证家庭子女。一是学生及其监护人户口在学校片区范围内,且监护人家庭实际居住房屋产权也在学校片区范围内。二是学生及其监护人户口不在学校片区范围内,但监护人家庭实际居住房屋产权(不含门面、车库等)在片区范围内。
城区有房有证家庭子女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①家庭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②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如未办理房产证的须提供由住建部门监制的购房合同,同时提供不动产销售发票或房产事务中心出具的备案证明(民间契约及协议均不视作招生入学的房产依据);③实际入住时间满半年的相关证明(6个月内不间断水费或电费缴费凭据,下同)。
如学生及监护人在城区无固定房屋产权,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的,可以用祖父母(外祖父母)房屋产权进行报名。
第二批:城区有房无证居民子女和公租房、廉租房居民子女。监护人实际有房居住在学校片区范围内,但未办理房产证(即小产权房);取得正规手续的公租房、廉租房居民子女。
小产权房居民子女入学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①家庭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②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监护人夫妻双方无房证明;③房屋买卖合同书和土地证(土地证记载的规划用途必须为住宅用地);④实际入住时间满半年的相关证明。
公租房、廉租房居民子女入学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①家庭户口簿;②与县住房保障部门签订的租赁合同;③实际入住时间满半年的相关证明。
第三批:进城经商及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校按照家长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程度进行依次招生。
进城经商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以下资料:①家庭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②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监护人夫妻双方的无房证明;③一年以上营业场所的租赁合同(房东半年来的不间断水电费缴费凭据等);④居住地房屋租赁合同;⑤租赁房屋的不动产权证(房产证);⑥监护人持本地营业执照(登记一年以上)或学生监护人与用工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务合同。
另外,根据国家有关招生政策精神,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凭相关证件,由县教育局统筹优先安排入学。
(四)招生录取
城区各公办学校在通山县义务教育招生平台(入学宝)后台完成新生资料审核工作。学校分批次进行录取,如第三批学生数量超过剩余学位,未录取学生由县教育局就近调剂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若城区学校无空余学位,则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
(五)时间安排
8月18日至8月20日,符合第一批、第二批入学条件的一年级、七年级新生在“入学宝”平台中进行登记;不会进行网上报名的家长,请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到住址所属片区学校,由学校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帮助家长进行网上报名。
8月21日至8月23日,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网上审核在平台登记的第一批、第二批一年级、七年级新生;
8月24日至8月26日,符合第三批入学条件的一年级、七年级新生在“入学宝”平台中进行登记;不会进行网上报名的家长,请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到住址所属片区学校,由学校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帮助家长进行网上报名。
8月27日至8月29日,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网上审核在平台登记的第三批一年级、七年级新生,并张榜公布录取学生名单;
9月1日,新生报到,开展开学第一课活动。
五、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
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报名时间为8月27日和29日。民办学校严格执行招生纪律,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作为招生依据,不得通过面试、测评、素养评价等任何形式“掐尖”招生。县教育局将按照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规模核定招生计划,并通过学籍管理系统严格管控,不得超计划招生。
六、残疾儿童入学
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按照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的安置意见,在片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随班就读或县特殊教育学校就读,行动不便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由片区学校或特殊教育学校以送教上门等方式接受义务教育。
七、转学插班学生入学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遵循“班额控制、相对就近、统筹协调”的原则,在严格控制学校大班额情况的前提下,结合学生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户籍及居住情况,优先保障因父母工作异地调动、购房入住等特殊情况及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入学。转学插班需提供的材料、程序和方式与新生招生入学相同。转学申请由转出学校审核资料同意转出签字盖章,再由转入学校同意签字盖章,最后由转入学校将所有转学申请交县教育局教育股办理学籍异动手续。城区任何学校不得随意接收和超前接收转学插班生,学校在9月1日对外公布各年级空余学位,如空余学位不足以安置所有转学学生,必须由招生入学平台(入学宝)随机摇号确定转学学生名单。对超前接收转学的一律不予办理学籍异动手续,并对不履行插班生转学手续的学校负责人进行追责问责。
八、工作要求
(一)规范招生行为。全县各校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县相关政策,实行校长负责制,严格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严防招生腐败和不正之风;要严格控制招生规模、办学规模和班额(下保底,确保符合条件的片区学生入学;上封顶,每班班额不超过55人);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资格考试;不得做违规宣传;不准以任何形式的承诺招揽新生;严禁违规招生,也不得以各种借口推诿、拒收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就读;严禁出现2020年出生的儿童随班就读现象。
(二)严格资格审查。各校开学报名前要组织全体教师,特别是参与报名工作的教师开展集中培训。要求教师熟知政策规定和招生范围,熟练掌握通山县义务教育招生平台(入学宝)操作流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进行审核把关。
(三)加强学籍管理。学生学籍档案实行电子化管理,采用“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办法。各校要选拔一名认真负责的教师担任学籍管理员,严格按照学籍管理办法做好新生学籍注册工作。凡违规招录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四)强化责任追究。县教育局将组建专班对各学校招生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对资格审查不严、学籍管理混乱、突破招生规模、擅自招收片区外学生、组织或变相组织招生考试、招生乱收费等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一经查实,将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上限处理。
(五)加大招生宣传。各校要落实专人专班负责招生工作,公开学校招生咨询电话,广泛宣传招生政策和招生办法;各学校教师要读懂、读透我县招生方案,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及时处理好招生工作中的问题,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附件:1.通山县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5年秋划片招生范围
2. 通山县义务教育学校转学申请表
附件1:
通山县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5年秋
划片招生范围
学校名称 | 招生范围 |
通羊一小 | 1.凤池社区:电气小区、富民小区。 2.马槽桥社区:马肚小区(马肚巷以东)、仙农潭小区、古井小区、岭头小区。 |
通羊一小 石宕校区 | 1.通羊镇石宕村。 2.九宫大道与青山路交会处至工业路以北、青山路经育才路至沙塘路以西、工业路至犀港路以东、核电路以南(含皇居花苑)城区。 |
通羊二小 | 1.双泉社区:双泉社区九宫大道以北的八角亭小区和民运小区。 2.南门社区:圣庙小区(东城派出所以西)、桃花泉小区、流水泉小区、城门小区、罗汉湾小区。 |
通羊三小 | 1.双泉社区:塔影小区、凤泉小区、莲花小区。 2.南门社区:圣庙小区(东城派出所以东)、唐家地小区。 3.石航村、石航山村。 |
通羊四小 | 1.幸福小区、向阳小区、兴洋小区、大众小区、马鞍小区。 2.通羊河以北,滨河路经青山路至育才路以东、竹林路至兴教巷以西城区。 |
通羊五小 | 1.月亮湾、城央一品小区。 2.通羊河西至滨河路、东至洋都大道交会处以南, 3.洋都大道延伸至凤池路隧道口以西经太平大道至新特校以东城区。 |
实验小学 | 1.凤池社区:园林小区、民营小区、新南小区、穗源小区。 |
迎宾路小学 犀港小学 | 滨河路经九宫大道至工业路以西、209省道以东、太平大道西段至滨河路以北、核电路以南(含森林小镇)城区。 |
景元小学 | 1.洋都社区:竹林小区、隆鼎丽都小区。 2.竹林路至兴教巷以东(广福国际)、洋都大道以北,马肚巷以西城区。 |
实验中学 | 1.老教育局经小桥、凤池西路至凤池山顶以西城区。 2.滨河路经九宫大道至青山路以东城区。 3.太平大道与滨河路交会处至新特校以南城区。 |
实验中学畈泥分校 | 茅田小学、宋家桥小学、郑家坪小学、朱家桥小学毕业生。 |
镇南中学 | 老教育局经小桥、凤池西路至凤池山顶以东城区。 |
明德中学 | 1.滨河路经九宫大道至青山路以西、209省道以东、核电路以南(含森林小镇)城区。 2.太平大道西段至滨河路交会处以北城区。 3.大路乡石壁下村第四、五、六、八组和犀港村三、四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