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通山2025053000031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通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715-2365605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 类型 | 不动产座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 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通山县崇佛寺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通山县闯王镇宝石村一组 | 421224109012JB04016F00010001 | 771.29/ 593.92 | 宗教 用地 |
公告单位:通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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