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通山沙堤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用地土地征收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10 字体:【

咸宁通山沙堤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用地

土地征收预公告

通征收预公告〔2025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规定,拟征收通羊镇郑家坪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对启动征收土地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通羊镇郑家坪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6613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结果为准),四至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二、征收土地理由

拟征收土地用于咸宁通山沙堤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项规定的公共利益情形。项目建设可有效解决通山县产业发展的用电卡口问题,满足供区用电需要,增强地区供电可靠性和辐射能力,优化供区电网结构,并为通山县及周边经济建设发展提供稳定的电力支撑和保障。符合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土地用途为供电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根据通山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工作安排,2025424起,由通羊镇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承包经营与具体使用情况,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调查安排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2316、《省人民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鄂政发〔201453和《湖北省人社厅等部门关于印发<湖北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实施细则>的通知》鄂人社〔20152等有关规定,2025424起,通羊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调查。涉及通羊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支持配合。

、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应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告范围为通羊镇郑家坪村,并已在通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tongshan.gov.cn/)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通山县人民政府

                          202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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