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特殊工种审批有关规定,经初审,谢鲲同志符合特殊工种条件,拟上报市局复核,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11月3日—11月9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举报。
联系地点: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15-2880059(社会保险股)
附:谢鲲同志从事特殊工种申报表
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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