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谢鲲同志申请办理特殊工种初审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11-03 字体:【

根据国家特殊工种审批有关规定,经初审,谢鲲同志符合特殊工种条件,拟上报市局复核,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11月3日—11月9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举报。

联系地点: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15-2880059(社会保险股)

附:谢鲲同志从事特殊工种申报表

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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