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贾佑伙、汪石生两位同志特殊工种审核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11-03 字体:【

根据国家特殊工种审批有关规定,经咸宁市人社局复核,贾佑伙、汪石生两位同志符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11月3日—11月9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科、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举报。

联系地点: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15-8235965(市养老科)

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15-2880059(社会保险股)

附:贾佑伙、汪石生两位同志从事特殊工种审核表

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3日


  • |
  • |
./t20251103_4099787_app.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