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服务股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计划
2021年工作总结
一是加强人才培训。联合第三方社工组织,针对养老机构院长、护理员、老年人及家属开展了“百千万”养老人才对外培训,完成培训院长20人次、护理员200人次、老年人及家属2000人次;同时,组织了3人参加全市养老护理员大赛,荣获“全市护理员团体奖第一名”,获得“全市护理员个人奖” 第一名1人、第二名1人。
二是打造品牌提升服务。会同卫健部门按照《湖北省医养结合示范单位工作指南》要求,进一步全面推进医养结合工作,积极探索符合咸宁市实际的体制机制,努力将通山县城市福利院(医养中心)打造成可持续、可推广的创新成果和服务模式,为全市提供示范经验;今年8月,通山县医养中心被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命名为咸宁市医养结合示范单位;11月通山县城市福利院被省民政厅授予“四级养老机构”称号。
三是大力推进城乡养老服务。结合“为民办实事”,出台了《通山县适老化工程改造项目实施方案》,投入资金10万元,为全县50户高龄特困、低保对象实施了家庭适老化工程改造。结合乡村振兴,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的指导意见》,投入资金30万元,整合闲置资源,支持3个村农村日间照料中心提档升级,全面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质量。结合全市老年宜居社区创建,制定了《通山县创建全市老年宜居社区实施方案》,投入资金15万元,创建了5个社区为全市老年宜居社区。
四是“金融助老”促服务。投入资金11万元,开设“金融助老”专柜2个,让老年人搭上“数字快车”,在信息化、智能化社会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是继续推进老年福利补贴制度。按照“个人申请—村镇审核—县级审批”的程序稳步推进老年人福利制度,截止2021年底,全县累计发放80岁高龄老人津贴476.88万元,补贴老年人6706人;发放百岁老人津贴4.57万元,补贴百岁老人22人;发放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补贴73.14万元,补贴人数668人。
2022年工作计划
1、加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建设乡镇级养老综合体1个,村级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提档升级3个。
2、继续落实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确保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高龄、失能等特殊和困难老年人享受基本居家养老服务补贴。
3、继续开展老年人家庭适老化工程改造。
4、继续做好高龄补贴衔接和发放工作。
5、继续做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电气安全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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