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民政局“十三五”工作总结和 “十四五”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2-03-28 字体:【


“十三五”期间民政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坚持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同时做好业务工作,紧紧围绕最底线的民生保障、最基础的社会治理、最基本的社会服务履职尽责,着力护民生、保发展、上水平、创特色,在推动民政工作持续健康发展过程中,涌现出一批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其中受到省级表彰的单位7个(2016至2018连续三年度被省民政厅评选为优秀单位),先进个人1名;受到市级表彰的单位4个,先进个人1名。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

一、“十三五”主要成效

(一)基本民生保障

一是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重病、重残等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贫困人口实施兜底保障,实现“应兜尽兜”二是成立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制定《通山县社会救助一事一议工作方案》,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提高救助标准,缓解了急难性困难家庭的生活压力。三是落实特困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残疾人“两项补贴”和高龄补贴等各项政策。“十三五”期间共发放各类民生资金5.36亿元。四是争取资金近2000万元,完成了南林桥镇、黄沙铺镇、燕厦乡福利院新建任务;启动厦铺镇福利院新建项目,完成了全县10所福利院“冬暖工程”、“平安工程”等专项工作任务,进一步提升了福利院服务能力。

(二)基层社会治理

一是按照“十有”标准完成了“全科社工”试点工作任务,同时制定了《通山县城市社区履职管理和考核办法(试行)》,建立完善了社区工作“3456”履职考核机制,在新城、凤池和双泉3个社区率先推行城市社区工作者履职管理和考核工作。二是2018年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依法选举产生811名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村(居)民委员会干部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三是累计投入专项整治资金300余万元,将577所宗祠按照“五个一”的标准转化为文化礼堂,把祠堂建设成为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阵地。四是全面完成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对全县7233条地名普查资料整理归档,并通过市地名普查办验收,完成了《通山县地名志》初稿编纂工作。

(三)基本社会服务

一是全面落实养老机构帮扶政策,我县现有养老机构14所,养老总床位2397张,平均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36.7张。二是依法依规办理社会组织登记工作,全县现共有社会组织176家,其中:社会团体85家,民办非企业单位91家。三是加强志愿者服务和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全县获得社会工作者资格的共有32人;已完成实名认证志愿者51123人,达全县常住人口13.56%;四是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慈善募捐活动,募集善款近4700万元(含疫情防控捐赠款物);筹集福彩公益金1195万元。

(四)生态保护

一是县政府组织相关单位召开了清明节祭扫工作会议,县文明办、民政等单位召开了清明节文明祭祀暨文明城市创建宣传活动现场会,宣传推行文明生态祭扫。二是积极推进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各乡镇按照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一墓一档一措施”要求,完成“三沿六区”绿化整治散葬乱葬墓452座,迁坟11座。

(五)项目建设

一是2016年新建通山县城市福利院(民福医院),投资5000万元,完成一期建筑面积9136平方米,投入使用床位300张,2018年被评为“全省四星级养老机构”2019年验收通过了首批省级民政标准化试点合格单位二是投资700余万元新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总建筑面积3405.9平方米,目前主体工程已完工。三是投入4000万元启动了新殡仪馆建设项目,已完成餐饮部、火化车间、骨灰堂等土建工程桩基建设,累计完成货币工程量1070万元。

(六)改革创新

一是推进福利院公建民营、服务外包试点工作。将城市福利院经营权通过公开竞标方式委托给民福医院,优先安置我县80名全失能城乡特困人员;通过服务外包方式将89名精神障碍低保、特困对象送县安康精神病医院集中救治供养,提升了特殊群体集中供养和照料护理水平,提高了他们的生活质量。二是全面放开低保审批权限委托下放乡镇政府改革试点工作,达到了便民、增效的良好效果。三是增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能力。争取政府购买服务资金579万元,向县低保局、乡镇派遣劳务人30名,为207个村(居)聘请协理员,有效解决基层服务能力薄弱问题。

二、2021年工作总结

(一)强化救助保障措施,做到“五个应尽”

一是“应保尽保”。积极开展低保专项核查清理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低保范围。截至目前,全县现共有城乡低保对象21684人(农村18328人);城乡特困供养人员1816人(农村1705人),发放城乡低保金5920.82万元,进一步提高了救助精准度和及时性。二是“应兜尽兜”。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重病、重残等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贫困人口实施兜底保障,全县共有卡内低保对象12684人,其中重点兜底对象2602人。三是“应养尽养”。鼓励有劳动能力的特困供养人员实行分散供养,选定监护人并签定好监护协议,目前全县有特困人员1798人,其中城市82人,农村1716人,共发放特困供养金1570.4万元。四是“应救尽救”。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简化审批程序,将救助封顶线提高到7080元,今年共发放救助资金540万元。五是“应补尽补”。落实疫情物资补贴和价格临时补贴制度。今年共发放各类补贴2048.62万元。

(二)全面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继续推进老年福利补贴制度。截至目前,为全县6580名80岁高龄老人发放津贴353.8万元,14名百岁老人发放津贴1.8万元。二是有序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结合乡村振兴对南林、成龙、韩家3个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实施提档升级改造,结合全市老年宜居社区创建,确定南门、新城、马槽桥、大路、燕厦5个社区为全市老年宜居社区创建单位,目前,已按要求实施到位,等待市局验收。通过“金民系统”完成了全县16家养老机构网上备案工作。三是持续推进适老化工程改造。1-9月,为全县150户高龄特困、低保对象实施了家庭适老化工程改造已经全部完成。四是大力推进居家养老试点工作。在市局的支持和指导下,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的指导意见》,完成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4个(新城、凤池、南门桥、燕厦社区),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提档升级3个(马槽桥、宝石、大畈社区),新建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个(通羊镇李渡村),新建幸福食堂1个(通羊镇双泉社区),组织3所养老机构开展了社区居家养老延伸服务(通山县医养中心、九宫山镇、黄沙铺镇农村福利院),会同第三方机构(宁镜社工组织)正在实施“百千万”人才培训项目;目前,在建项目3个,其中:辐射式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古塔社区、凤池社区、迎宾社区),已完成选址,并交由咸宁智宇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进行设计。

(三)统筹推进社区治理与服务创新

一是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工作。通过先行试点,稳妥推进,按照“十有”标准完成了新城、凤池和双泉3个社区“全科社工”试点工作任务,并通过对实验项目进行预检,查找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完善,全面总结经验做法,形成了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材料。二是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采取公开招考的方式,向社会招录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46名,并于2月份全部安排上岗。同时制定了《通山县城市社区履职管理和考核办法(试行)》,并以洋都、凤池和迎宾3个社区为试点,率先推行城市社区工作者履职管理和考核工作。三是着力开展社区公益创投活动。指导大路乡迎宾社区完成了“国学公益课堂”公益创投项目。四是合力推进乡镇勘界工作。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与外业单位合力推进乡镇勘界工作。目前,通过实地踏勘,密切协调,基本上完成了村级界线核定、乡镇界线勘定和县级界线细化工作。由我局牵头,会同修水和武宁县民政局,共同完成了赣鄂线通山武宁(修水)段联合检查工作。五是积极做好村(社区)换届前期准备工作。组织乡镇干部驻村(社区)干部,逐村(社区)进行调查摸底,确保做到“6人清楚”,并针对可能影响村(社区)正常换届选举正常进行的不利因素,提前谋划,制定应对措施。同时由县委组织部牵头,联合乡镇和相关部门,对全县1670余名村(社区)“两委”成员和后备干部进行了“红色体检”,为实现村(社区)换届选举预定目标,创造了良好条件。

(四)健全儿童福利服务体系

一是完善和落实儿童福利制度。按月足额发放全县103名孤儿1-9月基本生活费及春节慰问金共计122.53万元,孤儿大学生助学工程资金11万元。参照孤儿的养育标准发放179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救助163.12万元。规范收养登记管理,组建评估小组,开展收养评估工作,依法办理收养登记9例。二是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将2942名农村留守儿童和2466名留守妇女全部录入全国“三留守”信息系统实行动态管理;投入资金20万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在南林桥镇持续开展“三留守”关爱服务工作,提供成长关爱、精神慰藉、技能培训等服务活动23场,服务2000多人次,以点带面推进全县农村“三留守”关爱服务工作。投入资金30.05万元,推进“三留守”关爱保护工作,为我县留守儿童和留守妇女分别购买了“女性安康险”和“呵护宝险”。

(五)着力推进慈善和社会工作事业发展

一是积极开展慈善募捐工作。开展元旦、春节“送温暖献爱心”慈善募捐活动,募集资金40.93万余元,目前已救助513名困难群体,发放救助资金55.29万元;开展“关爱退役军人”专项募捐活动,共接收社会捐款28.11万余元,已救助困难退役军人150人,救助资金23.15万元;5月15日,组织200余爱心人士在九宫山镇韩家小学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助力健康成长”活动,为韩家小学留守儿童送去慰问金、学习用品、空调、洗衣机、校服等用品(折人民币8万余元);按照县领导批示,在助力扶贫攻坚慈善专项资金中,支持黄沙铺镇黄鹤楼村湾项目建设422.6万元。二是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全县现共有社会组织176家,社会团体85家,民办非企业单位91家。投入资金60余万元按“五有”标准在12个乡镇建立社会工作服务站,开展相关社会工作服务。下发《2021年度全县社会组织网上年检的方案通知》,按时间节点通报年检结果,网上年检率达95%。完成两家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其中:县慈善会获4A,县义工协会获3A,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规范管理。三是加快社工和志愿者队伍建设。组织全县130余名考生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任务。至目前,全县获得社会工作者资格的共有43人。

(六)切实加强社会事务管理服务

一是稳步推进殡葬改革。加快推进新殡仪馆新建项目,目前正在进行综合服务楼、餐饮服务部和火化车间、悼念厅等四栋楼的主体工程建设,已完成货币工程量1500万元以上。二是提升救助管理服务质量。我县救助站共接待求助人员和救助流乞人员共计115人次,共支付生活、医疗、返乡、教育矫治、临时安置等救助资金36余万元。三是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严格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全县已办理结婚登记1614对,离婚登记519对,补发结婚证886对,补发离婚证74本,登记合格率达100%;共受理各类婚姻家庭纠纷770起,接待来访当事人234对,其中成功协调化解婚姻危机116对,暂缓离婚40对,为300多对家庭提供了无偿服务,已有80对夫妻经调解而和好;全县共参加婚检1200多对,婚检率明显提高。2019年被评为全省民政工作先进单位。三是提升残疾人福利水平。指导各乡镇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审定与发放,今年共发放残疾人补贴1366万元,其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6078人428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6467人938万元。同时督促各乡镇动态管理残疾人“两补”系统四是稳妥推进区划地名管理工作。对存在有“大、洋、怪、重”现象不规范地名名称进了清理整治和标准化处理;完成了通山阳新段、通山崇阳段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

(七)聚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在民政服务机构全面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召开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工作会议3次,组成安全生产督查专班4个,邀请消防救援、市场监管和卫健等部门开展督查4次,制定安全生产文件3个,印发通报2期,对常态化疫情防控、消防、食品用电、用气安全等方面发现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并督促各乡镇及时进行了整改,有效预防了疫情防控和服务机构安全事故。

三、“十四五”总体思路

(一)社会救助方面

一是落实兜底保障政策。聚焦困难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全面落实落细各项民政兜底保障政策,强化工作措施,实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二是加强特困供养机构改革。争取县政府支持,成立特困供养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出台《通山县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改造提升三年计划(2020-2022年)》,重点完成厦铺镇、慈口乡福利院新建任务。提升特困机构供养功能和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提高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质量和幸福感。三是推进低保审批权限委托下放改革标准化建设。力争创建全省标准化管理水平,规范工作流程、提高低保审批的便民性、时效性,提高群众获得感、满意度。四是完善临时救助制度。修改完善临时救助文件,简化工作流程、提高救助标准,加大救助力度,启动救急难“一事一议”工作程序,建立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切实缓解贫困群众生活压力。五是启动特殊困难群众关爱探访工作。制定出台《通山县特殊困难群众关爱探访实施方案》,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聘请第三机构对全县特殊分散特困供养人员和低保、贫困户中的重度残疾人开展关爱探访工作,提高其生活质量。

(二)养老服务方面

一是加大养老政策落实力度。建立健全老年人补贴制度,不断扩大老年人补贴范围。按时足额发放老年人各项补贴。适时提高各项补贴水平,形成补贴资金自然增长机制。二是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建立养老专业人才引入、培训机制,发挥行业领军人才优势,为老年人提供专业服务。加大老年宣传工作力度,在全县营造孝老、敬老氛围。三是开展养老机构社会化运营。通过招商引资、公建民营等方式,在我县全面施行养老机构社会化运营,力争在“十四五”期间达成养老人群“老有所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目标。

(三)基层政权建设与区划地名管理方面

一是继续开展社区和服务创新工作。推动社区工作者向“全科社工”转变,理清社区窗口服务事项清单,推行“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办结”。二是加快推进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支持参加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考试,进一步提高社区工作者待遇,建立社区工作者上升通道。三是进一步深化基层民主建设。依法开展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选齐配强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扎实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及时公开党务、村务、财务情况,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四是继续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每年选择3-5个村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四)慈善和社会工作方面

一是加大对社会组织的扶持和引导。鼓励通过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公益创投等方式来改进公共服务模式,重点培育城乡社区居民迫切需求的社会服务类、环保类、公益慈善类等社会组织,同时积极引入社会力量为社会组织提供资金扶持。二是搭建社会组织参与治理平台。按照中办《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要求,积极探索以区域化党建搭建社会组织参与多元治理平台,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作用,加强社会工作者队伍和社会工作人才的培养使用,不断吸纳各方力量参与基层协商治理,扩大社会组织党建覆盖面和影响力。三是进一步提高社会组织管理水平。加强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年度检查、随机抽查、工作约谈和重大事项报告等监管措施,引入第三方评估和信用评级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在机构设置、内部管理、业务活动等方面的规范性。四是“送温暖·献爱心”慈善募捐活动。

(五)社会事务与儿童福利方面

一是健全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立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孤残儿童护理员常态化培训机制;夯实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工作机制;大力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引进专业社会组织介入“三留守”关爱服务工作;组织开通全国统一的儿童救助保护热线。(12349热线)二是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加快殡仪馆新建项目建设,三年内实现标准化管理服务水平;建立基本殡葬服务普惠制度和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制度,提高火化率;“三沿六区”范围内违法违规私建硬化大墓、“活人墓”和散葬乱葬坟墓进行全面整治;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山规划建设,2025年实现乡镇中心村公墓山全覆盖。三是继续保障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生活,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四是继续抓好救助专项行动。推进救助和托养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积极推进未成年保护中心项目建设。五是继续规范婚姻和收养登记。积极推行婚姻登记智能化,力争创建婚姻登记标准化建设。

四、2022年工作计划

(一)社会救助工作。一在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常规工作的同时,积极创新救助办理模式,推行社会救助“一网通办”试点工作,推动社会救助服务向移动端延伸,实现救助事项“掌上办”、“指尖办”;加快乡镇“一门受理”服务中心建设,畅通县乡(镇)社会救助热线,建立社会救助申请和急难事项快速响应机制,建立申请救助对象承诺制度,实行低保省内通办、异地办理。及时为困难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救助事项申请受理、审核审批、信息查询等服务(可以通过政务服务平台查询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再要求申请救助对象提供)。二是启动改造提升行动。全面启动特困供养机构改造提升三年行动,完成厦铺镇福利院项目新建任务,积极上级争取慈口乡福利项目申报工作;通过公建民营、服务外包、资源整合、转型升级等方式,重点打造8所功能型、服务型、节约型特困服务机构。做好失能特困人员分类、分区供养和托养工作,确保有供养需求的特困人员全部实行集中供养。加大特困机构公建民营和服务外包改革力度,执行特困供养人员集中供养标准县域内城乡统一(执行城市供养标准),并按规定落实特困服务机构集中供养人员医疗门诊费用。三是提升机构服务能力。积极争取地方政策和上级资金支持,继续实施“平安工程”、“冬暖工程”升华工作,彻底消除供养机构安全隐患,实现供养机构建设科学化、管理规范化和服务专业化。全力做好特困供养机构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排查整改工作,确保全年无安全事故和疫情发生。

(二)养老服务工作。一是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和居家养老试点项目建设进度。12月底前,完成3个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实施提档升级改造;11月底前,完成居家养老试点辐射式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确保12月份所有项目全部正式对外运营。二是继续落实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确保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高龄、失能等特殊和困难老年人享受基本居家养老服务补贴。继续做好高龄补贴衔接和发放工作。三是做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用电、用气和食品安全工作,加强指导督办,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四是加快“金融·助老工程”,新建“金融助老”网点2个。

(三)社会事务工作。一是继续牵头推动全县农村“三留守”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健全农村“三留守”信息系统,健全基层儿童关爱服务网络;加强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强化家庭第一监护责任的意识和能力,多渠道整合社会力量投入关爱活动。二是继续加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核查,保障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按月足额发放;继续落实孤儿“助学工程”和“明天计划”项目。三是加大殡葬改革的宣传力度,继续推进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大力推进殡仪馆新建项目建设;推动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四是继续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料审核审批,做好信息比对,按月发放保障金;做好40%精减退职、国民党宽释人员救助金的发放工作。五是继续抓好救助专项行动,加大巡查力度;继续推进救助和托养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推进未成年保护中心验收投入使用;加强婚姻、收养工作规范化建设。

(四)基政区划工作。一是强化社区治理服务创新。在全面完成“全科社工”试点建设的基础上,借鉴其它县(市)区试点经验和做法,统筹推进“党建引领”“智慧社区”“六统一”“减负增效”“三轮驱动”“网格治理”“公共空间”7大特色主题融合到社区,形成既有侧重又有统筹的实验区建设工作格局,着力做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迎检准备工作。二是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建立完善社区工作者“3456”履职考核机制;实现城市社区全覆盖,积极协调财政、人社等部门,落实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工资福利待遇问题,同时加大对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培训力度。三是推进基层群众自治工作。依法开展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选优配强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推进村(居)监督委员会建设全覆盖,推行积分制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管理模式,开展社区减负、基层民主协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等工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四是继续推进乡镇勘界工作。协调解决勘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完成勘界协议修定、签订和勘界成果验收工作。

(五)社管与慈善社工工作。一是完成职业社工报考与统计工作。联合县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做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参加2022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通知 》,组织好全县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任务。并统计收集好2022年度我县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通过人员信息,建设新社会组织人才库和本系统党外人才库。二是开展社会组织负责人暨党员骨干培训班。组织现有社会工作执政人员开展不低于24个学时的培训教育。三是按照“五有”标准,依托各乡镇民政办、党群服务中心、社区等现有措施,12个乡镇社工站建设全覆盖。四是依法依规办理社会组织成立登记、变更、注销工作;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系统抽查6家社会组织近年账目、活动开展等情况,达到抽查一批、教育一批、引导一批目的,有序推进我县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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