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山县林长制督查考核方案的起草说明
来       源 : 通山县林业局 解读单位:
发布日期: 2022年09月21日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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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推进林长制工作要求,为持续做实林长制工作,根据《咸宁市林长制督查考核方案(试行)》和《通山县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结合县级层面督查考核相关要求,县林长办起草了《通山县林长制督查考核方案(试行)》(以下简称考核方案),现就有关情况作简要说明。
一、《考核方案》起草的背景和意义
2020年12月,中办、国办正式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明确提出将林长制督导考核纳入林业和草原综合督查检查考核范围,县级及以上林长负责组织对下一级林长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地方有关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按照中办、国办要求,省、市以林长办名义相继制定并印发《林长制督查考核方案》。为做好我县林长制督导考核工作,县林长办结合实际,起草制定了《通山县林长制督查考核方案(试行)》,旨在通过以监督考核为手段,科学全面评价各乡镇、相关单位年度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状况,同时针对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并加强督办,推动各乡镇及相关单位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
二、《考核方案》起草和征求意见情况
县林长制办公室拟定征求意见稿后,广泛征求了县林长制联系单位和各乡镇的意见建议,在充分吸纳各方意见建议并修改完善后,形成了现在提交会议审议《通山县林长制督查考核方案(试行)》(审议稿)。
三、《考核方案》的主要内容
具体内容共分5个部分。第一部分是考核对象,为各乡镇、九管会、富水湖湿管处、国有林场管理局。第二部分是考核内容及分值。考核内容分为5个方面总分100分。其中森林资源培育分值为15分,主要考核造林绿化、“双重”重点项目实施和森林经营等;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分值为53分,主要考核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湿地保护率、涉林违法案件查处率,森林防火和有害生物防治、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森林资源科学利用分值10分,考核林业产值、龙头企业培育、特色产业基地建设;林长制建设运行情况分值22分,考核林长履职情况、林长制建立和运行情况。同时设置加分、减分项目。第三部分是考核方法,由县林长制办公室负责实施,县林长制联系单位参与,采取座谈交流、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督查考核结果报县总林长审定后,由县林长制办公室负责公布。第四部分是督查考核结果应用,明确作为各单位年度工作绩效考评、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第五部分是考核要求,先由各乡镇及相关单位自查自评,形成自查报告,12月10日前将自查报告报县林长办。
四、法律审查情况
此方案是对林长制工作进行考核评分,无需法律审查。
五、风险评估
(一)制定林长制督查考核方案的意义。充分发挥林长制督查考核“激励棒”作用,通过组织开展林长制考核工作,督促各级林长及有关单位认真履职,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推动林长制落地见效,同时科学全面评价各乡镇及相关单位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状况,压紧压实责任推动各级林长精准施策。
(二)风险评估情况。开展林长制督查考核工作,有利于聚集资源和力量推进林业事业发展,落实落细保护发展森林资源责任,使森林资源保护更有力度、更高质量,森林生态安全更有保障。为此,该方案实施无风险隐患。
通山县林业局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