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林业局关于开展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12 字体:【


局属相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林草资源保护管理,严厉打击毁林毁草违法行为,按照国家林草局和《省林业局关于开展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的通知》(鄂林资202352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现将《通山县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通山县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通山县林业局

2023512




通山县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林草资源保护管理,严厉打击毁林毁草违法行为,按照国家林草局和省林业局统一部署,我县决定于20235-12月组织开展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任务

(一)严厉打击毁林毁草违法行为。以卫星遥感判读图斑、日常监管、舆情反映、群众举报等为线索,按照“案件查处、林地回收、追责问责”三个到位原则,从严从快查处2022年以来发现的各类毁林毁草违法问题。对涉及重大问题的,要向前追溯。

(二)突出重点案件和重点区域整治。综合运用挂牌督办、媒体曝光、警示约谈、强制执行等措施,全力推动大案要案和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场等重点区域毁林毁草问题的查处整改。对发案数量多、查处整改不力的地方实行驻点督导整治。

(三)清理纠正违法违规政策文件。全面梳理涉林文件,坚决纠正与上位法规政策不相符内容,确保现行法规政策与上位法保持一致。

(四)评估总结专项行动成效。将专项行动成果作为林长制督查考核重要内容,评估各地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成效,压实地方党委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主体责任。

二、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成忠兴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徐良仁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建文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四清 绿化办主任

成 员:朱希望 县林业执法大队队长

余曰储 办公室负责人

周建军 林地办主任

焦成荩 法制办主任

徐礼军 自然保护地股负责人

成献忠 产业办负责人

陈世海 林业总站站长

魏关甫 公益办主任

宋登发 县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院长

方自然 林长制办公室负责人

陈 林 资源股负责人

各林场场长林业站站长

专项行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林业行政执法大队,由朱希望同志负责专项行动日常工作。

(二)责任分工:

局林业执法大队:负责对专项行动违法案件查处、整改,历年森林督查问题图斑整改情况“回头看”,林政执法平台清零消号等;

资源股:负责专项行动全面组织部署、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和省、市林业局工作对接等日常工作;

办公室:负责舆情监测、群众举报登记和专项行动宣传工作;

林业总站:负责监管各林业站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

产业办(林场办):负责监管国有林场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

林地办:负责监管违法违规征占林地等问题清查与整改;

法制办:负责指导涉林政策清理与纠正;

自然保护地股:负责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毁林占地等问题核查、监管,对接富水湖湿地公园、九管会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工作;

公益办:负责公益林、天然林毁林问题的清查整改;

林调院:负责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相关成果编制等技术工作;

局林长制办公室:对工作推进不力、虚假整改等问题公开通报、挂牌督办,发林长督办函等。

三、工作步骤和阶段任务

(一)动员部署阶段(55-520日)

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印发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举措,组织好本地专项行动。

(二)自查自纠阶段(521-830

1.根据日常监管成果、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等线索,重点结合2022年森林督查第二期和2023年森林督查各期下发的疑似图斑逐一开展自查核实,全面建立专项行动问题线索台账。对发现的毁林毁草违法问题,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同步推进历年森林督查案件整改“清零”。

2.各场站、相关股室、林业行政执法大队要加大日常监管巡查力度,畅通举报渠道,全面核查上级部门转办的舆情信息、群众举报等,并纳入专项行动问题线索台账依法查处整改。对发现的毁林毁草违法问题,要按照《森林督查技术方案》要求,将违法问题的基本情况、矢量数据信息准确录入森林督查暨林政执法综合管理系统,及时填报各类违法案件查处整改信息。

3.各乡镇林业站明确一名联络员,每月15前向局汇报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工作推进情况。

(三)重点整治阶段(91-1030日)

重点整治和自查自纠压茬推进,对违法问题开展重点打击处置。县局将持续组织督导检查,根据最新推送疑似图斑等线索查漏补缺。特别针对案情严重、性质恶劣、顶风作案、社会关注度高、查处难度大的毁林毁草问题开展重点整治,并上报省林业局。

(四)总结评估阶段(111-1210日)

1110日前将专项行动基本情况、采取措施、主要结果、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等内容,以正式文件上报市州。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职责。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担负起维护地区生态安全的责任,以“零容忍”的态度和决心严厉打击涉林违法行为。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定期向本级林长报告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将专项行动重点案件整改作为林长巡林重点,推动有效解决。要开展“全方位、无死角”摸排整治,包括但不能仅限于森林督查疑似图斑,建立分级负责制度和责任追溯制度,狠抓质量管理,充分利用自查自纠阶段“窗口期”,打好主动仗、攻坚战,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聚焦重点区域,实施精准打击。单位要聚焦问题多发、频发重点区域,对生态破坏严重、打擦边球搞变通、社会舆论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毁林毁草问题,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真抓真管、严抓严管,敢于亮剑、狠抓典型,即查案又查人,严肃追究违法主体责任和涉案公职人员责任,形成震慑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坚决守护生态安全底线。

(三)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林长制办公室关于加强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执法责任、完善执法机制、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执法保障,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担、案有人办。要主动加强与公检法、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沟通联系,争取支持,联合执法、联合办案,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提升专项行动的实际效果。

(四)强化举一反三,健全长效机制。单位要充分研判近年来毁林毁草问题发生的规律和特征,总结经验、查摆原因、举一反三,研究出台有力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进源头治理,做到整改一个问题、化解一类风险,完善一项制度、堵住一批漏洞,真正用制度保护森林草原生态资源。


附表:通山县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工作推进情况调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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