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
《通山县林业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局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通山县林业局
2023年5月19日
通山县林业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全省林业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为有效防范化解我县林业行业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健全风险隐患防控机制,扎实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确保我县林业行业不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和森林火灾,制定通山县林业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认识林业安全在我省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中的重要意义,积极落实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工作思路,协同推进流域上下游森林火灾防控能力建设,坚持“预防为主、防灭结合、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工作方针,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省局森林防火“二十条措施”,结合省森防指下发的《湖北省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鄂森防办〔2023〕9号)《全省林业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具体要求,围绕林业重点生产经营单位、重要领域、关键环节,深入开展森林火灾等安全隐患排查,摸清并掌握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底数,加大整治力度,强化督导检查,实现从根本上消除隐患,防范制止安全生产事故和森林火灾发生,确保林业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主要内容
(一)夯实林业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切实推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落实。
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林业站、林场要督促林业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切实抓好以下四项工作。
1.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刻吸取近期发生的事故教训,学习研究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明确重点检查事项,部署开展自查自改,组织建立隐患台账,狠抓整改落实,及时上报整改情况。各林业站、林场上下半年分别开展一次安全隐患交叉检查行动,不定期开展消防等专项治理活动。
2.组织开展电气焊等动火危险作业隐患排查整治。深刻吸取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全面排查动火作业报备和作业人员资质、持证情况,坚决落实主体责任,严禁无资质作业、无报备作业、无证件作业。
3.组织开展外包外租等经营活动排查整治。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尤其是局直各单位,务必对外包外租经营项目和场所开展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承包承租方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相应资质,是否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是否在合同中约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务必对承包承租单位统一协调管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监督整改。
4.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各林业站、林场风险特点,组织一次安全事故应急演练,使安全保障人员熟悉工作职责、处置程序和应急措施,使全体人员熟知安全出口和逃生技能,认真总结演练经验,弥补薄弱环节,切实提高全员紧急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二)夯实林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切实提升防范化解林业安全风险隐患能力。
各林业站、各林场要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积极宣传新《安全生产法》,认真组织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有效提升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落实行业监管责任,防范化解风险隐患,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1.强化能力培训。结合自查自改,加强本林业站、林场安全生产监管人员能力培训,重点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执法检查事项和《湖北省森林火灾预防和火情早期处理工作规范》,积极参加县局拟于7月上旬举办的全县林业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业务培训,切实提高监管人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2.强化监督检查。制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积极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检查、交叉检查等方式提高监督检查质量,避免走形式、走过场。加大卫星遥感、无人机等信息技术应用力度,强化部门联动,减少重复检查,提升监督检查效率。
3.强化问责追责。建立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专项行动不重视、隐患排查不仔细、隐患整改不到位、森林火情报送不规范不及时的单位与责任人,视实际情况进行约谈、通报,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要移交相关部门,严肃追责问责。
(三)夯实林业行业安全生产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时段工作职责,切实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1.森林防火。一是督导林长巡林,包括是否按时开展森林防火巡林和包片蹲点工作;是否组织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是否推进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建立“权责清晰、条块结合、运转高效、反应迅速”长效管理机制;是否开展林业系统特别是森林火灾高风险地区、国有林场森林防火队伍专业化建设。二是督导火源管控,包括是否持续推进“森林防火十大行动”,严格落实用火审批、防火检查、日常巡护等常态化火源管控手段,严厉打击林地范围内违规用火行为,突出对祭祀用火、农事用火、林地内施工生产用火和景区野外用火的管控力度;是否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火意识,突出对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的常态化宣传,畅通违规用火举报渠道;是否严格开展防火检查,在重点卡口、路口设置检查站,严禁火源进山。三是督导火灾隐患整治,包括是否定期清除林缘可燃物,尤其对村民聚集区、生产生活区、林间道路、城市面山区的枯死树、杂灌、芭茅进行清理;是否定期开展重大火灾隐患排查,尤其对国家公园、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地、风景名胜区、国有林场等重要区域和毗邻加油站、输配电设施等重要目标的隐患排查。四是督导应急处置准备,包括是否对扑火队员、护林员和重点人群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和紧急避险训练;是否在重点区域、重点时段提前准备防火物资、人员力量靠前驻防;是否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坚持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
2.消防安全。各林业站、林场,局机关各单位,要重点排查办公院区、办公楼、施工场地、仓库、食堂宿舍等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包括是否更换过期消防器材,检修管线设备,改造老旧用电线路、燃气管道;是否重点整治违章搭建、违规电气焊作业、违规使用电源火源、违规停放电动车充电等突出安全隐患。
3.林业其他重要领域。一是营林生产,重点排查植树造林、森林抚育、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枯死木清理等营造林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隐患。二是木竹材采运和加工,重点排查木竹材采集、装车、运输、存储等重要环节和加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加工流程、锯台设备、原料料堆放等方面的安全隐患。三是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重点排查全县有关场所证照、安全设施、经营台账、谱系档案、野生动物种源、防逃逸设施和技术、警示提醒、应急预案等方面的安全隐患。五是林业危险化学品,重点排查各类林业危险化学品数量,分类分级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林业生产经营单位和科研院所存储、运输、使用、销毁危险化学品情况。六是林业旅游景区景点,重点排查人员密集场所、旅游项目、游乐设施、特种设备及施工现场等方面的安全隐患。七是林场道路交通,重点排查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断头路、水毁路、坍塌路、垮塌桥、病害桥等危险路段治理情况,是否在事故易发地段设置警示标志、防护装置,是否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是否与交管部门建立协同机制等。八是林场汛情,重点开展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雨季防汛、防滑坡、防山洪检查,重点排查河道、水库、堤坝、桥梁、临山临水房屋等危险地段的安全隐患。
三、阶段安排
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各林业站、林场,局机关各单位及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序压茬推进。
(一)动员部署(2023年5月中旬前)。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细化明确重点检查事项,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二)局机关各单位自查自改、林业站、林场帮扶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改(2023年5月下旬至8月上旬)。各林业站、林场,局机关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各林业站、林场,局机关各单位加大对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帮扶力度,通过“防灾减灾周”“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业务培训。
(三)林业局监督检查(2023年8月中旬至11月底)。林业局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做好隐患整治台账和抽查检查工作记录(详见附件)。
(四)总结提高(2023年12月中旬前)。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评估,系统梳理经验成效,积极推动互学互鉴,剖析问题不足,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林业站、林场要高度重视本次林业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明确有关负责同志牵头抓总,成立行动专班,落实专人负责,建立工作机制,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完善排查整治内容,精准有效开展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二)强化信息报送。请各林业站、林场2023年5月22日前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报送局防火股,安排专人填写调度统计表和隐患整治台账(附件1、附件2)于每月月底(从5月份开始)将电子版上报局防火股,并将各阶段贯彻落实情况分别于2023年8月7日、12月8日前报送局防火股。
联系人:陈维,电话:15872788909(微信同号)。
附件:1.全县林业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
2.全县林业行业重大(一般)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台账
附件 1
全县林业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
填 报单位: 时间: 2023 年 月 日
总体 情况 | 1 | 林业生产经营单位自查 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 (个) | 2 | 林业生产经营单位自查发现重 大事故隐患中已完成整改的 (个) | ||
3 | 林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个) | 4 | 林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中已完成整改的(个) | |||
1 | 林业主管部门派出检查组(次) | 2 | 林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 未按要求亲自研究专项行动,未带队进行检查(家) | |||
3 | 林业主管部门抽查检查 的林业生产经营单位总数(家) | 4 | 林业主管部门帮扶指导的林业生产经营单位总数(家) | |||
5 | 林业生产经营单位未制 定各分管负责人职责清单(家) | 6 | 林业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重大 事故隐患台账,实行闭环管理 (家) | |||
7 | 林业生产经营单位未依 法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 配足安全管理人员(家) | 8 | 电焊等特种作业岗位人员无证上岗作业(家) | |||
9 | 外包外租安全管理混乱 (家) | 1 0 | 未按规定开展应急演练、员工不熟悉逃生出口(家) |
注:1.局防火股对各地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月调度。自5月起,县林业局汇总各林业站林场数据、局机关各单位汇本单位辖区内数据,于每月月底上报截至本月末的累计情况。
2.调度表内容应围绕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并对照方案具体要求如实填报,特别是对企业自查情况进行抽查检查时,要深挖细查,查出真问题。如:电焊等人员无证上岗作业,既要通过现场检查发现问题,也要通过对企业动火等特种作业存单进行检查核实来发现问题;外包外租管理混乱,是指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未取得相应资质,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未纳入本企业统一管理。
附件 2
填报单位( 盖章) :填报时间:
序号 | 事故隐患等级 (重大或一般) | 事故隐患名称 | 事故隐患描述 | 所在地点 | 整改类别 (立即整改、限期整改、长期推进) | 整改时限(已完成、整改预计完成时间) | 责任人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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