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一、坚定政治方向
拥护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得发表、传播有损国家声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的言论,不在课堂及公共场合发表错误观点。
二、自觉爱国守法
恪守宪法法律,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严禁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不得组织、参与非法集会、邪教活动,依规处理家校事务,不触碰法律红线。
三、传播优秀文化
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抵制低俗、庸俗、媚俗信息,不向学生灌输不良思想。
四、潜心教书育人
落实教学基本要求,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辅导学生,因材施教;不得敷衍教学,不得擅自停课缺课,不得变相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严禁有偿补课。
五、关心爱护学生
严慈相济,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对待每一名学生。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严禁歧视学困生、留守儿童、特殊学生,不得泄露学生隐私。
六、加强安全防范
保护学生人身安全,遇突发事件、校园欺凌及时处置上报,常态化开展安全教育,不漠视学生安全隐患,严禁放任危险行为。
七、坚持言行雅正
为人师表,自重自爱,衣着得体、举止文明。严禁与学生发生不正当交往,严禁性骚扰,不在社交媒体发布不雅言论、照片,树立良好师表形象。
八、秉持公平诚信
公正对待学生评优、评奖、分班、考试等工作,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不得学术造假、职称材料造假,诚信履职。
九、坚守廉洁自律
严于律己,廉洁从教。严禁收受家长礼品礼金、购物卡、宴请,不得向家长推销教辅资料、商品,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十、规范从教行为
服从学校管理,遵守校纪校规,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不组织校外有偿培训机构授课,不介绍学生参与有偿补习,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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