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社会公布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修正草案)》意见的函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立法质量,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请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4年11月19日前将修改意见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至咸宁市生态环境局通山县分局立法联系点。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修正草案)》及修改前后对照表
2.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修正草案)》的说明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修正草案)》的说明.docx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修正草案)》及修改前后对照表.PDF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通山县分局
2024年11月15日
通讯地址:咸宁市生态环境局通山县分局406办公室
联系人:沈雨欣
联系电话:0715-2362745
电子邮箱:tshjzhg@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