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社会公布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征求《湖北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草案)》意见的函的公告
2024年9月,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对《湖北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根据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有关要求,现就该条例征求意见,请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4年10月15日前将修改意见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至咸宁市生态环境局通山县分局立法联系点。
附件:1.《湖北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草案)》
2. 关于《湖北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草案)》的说明
3. 问题提纲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通山县分局
2024年9月29日
通讯地址:咸宁市生态环境局通山县分局406办公室
联系人:沈雨欣
联系电话:0715-2362745
电子邮箱:tshjzhg@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