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楚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通羊大道大轿路口增设“红灯允许右转”交通指示牌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建议贴合路口通行实际、具备较强合理性。优化通羊大道大轿路口信号灯管控方式,能够有效疏解路口车流、缓解通行拥堵、提升道路通行效率,保障群众出行安全顺畅、提升出行满意度,也是我局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重要发力方向。
经我局实地踏勘研判、专题会商研究,确定在该路口实施右转车辆红灯期间可通行的管控模式,同步加装2套违停抓拍设备、增设4块交通安全警示标志牌,上述整改措施预计8月底前全部施工落地。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通山县公安局
2026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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