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慧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学校门口安装“机动车斑马线不避让行人”探头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所提出的建议是合理的,在城区科学合理规划建设交通安全设施,特别是关乎学校周边安全的设施建设,一直是我县公安机关的重要工作。
目前该路段已完成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电子抓拍监控设备布设安装,相关启用审批材料已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申报,预计9月10日前正式投入使用。现阶段我局交管大队常态化部署护学岗警力,在上下学高峰时段安排民辅警定点值守护学,全力保障师生出行安全。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通山县公安局
2026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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