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馆业特种行业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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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审 批

(服 务)

部 门

通山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行使层级

本级

设

立

依

据

1.《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4条(1987年9月23日国务院批准)。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第36项;

3.湖北省县(市、区)级行政审批事项通用目录(2015年1月6日颁发,鄂政办发【2015】2号第27项。

备 注





旅馆业特种行业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审批类型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权力来源

法定的本级行使

实施机关

通山县公安局

责任科室

治安大队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5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18907242660 冯强

监督电话

18907242660

申

请

人

需

提

供

材

料

1、《湖北省特种行业审批表》及申请报告;
2
、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及从业人员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登记表;
4
、合法使用经营场所的有效证明材料;
5
、房屋安全鉴定材料和消防安全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
、旅馆业治安管理责任书、治安责任人岗位职责及安全管理制度,治保组织人员及负责人情况;
7
、经营场所地理位置方位图,房屋结构及房间、床铺分布、监控设施安装部位平面图;
8
、旅馆外貌、房屋结构、服务台、消防设施、监控设备、出入通道照片;
9
、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视频监控系统、非经营性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安全技术保护设施)安装合格证明;
10
、符合国家公共安全强制性行业标准的旅店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230.1-1999)安装运行证明;
11
、法律法规规定需提交的其它材料.

是否收费

不收费

备  注



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流程信息表

事项名称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

承诺时限

15个工作日

所需填写

表格名称

《湖北省特种行业审批表》

备案步骤

申

请

阶

段

环节名称

受理

办理部门

通山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办理人、电话及职务


办理时限

即时

需要打印的文书或者证照

无

备注


审

查

阶

段

环节名称

现场勘验、审核

办理部门


办理人、电话及职务


办理时限


需要打印的文书或者证照

无

备注


办

结

阶

段

环节名称

办结

办理部门

通山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办理人、电话及职务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需要打印的文书或者证照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书

备注


填表人:联系方式: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流程图

1、审核资料真实性2、核发受理通知书3、补正材料通知书4、不予受理通知书









初审(1日内)


初审(1日内)



审核材料有效性



治安大队或辖区派出所审查、现场勘验(8日内)



现场勘验出具勘验意见



县局领导审批(3日内)


审核(2日内)

)

申请人取件

归档发证(1日内)



决定书


取件

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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