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公示公告
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鄂财监发[2025]23号)文件要求,切实履行财政部门财会监督主责,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肃财经纪律,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作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政府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通山县财政局拟于2025年8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开展会计监督检查。现将2025年度通山县会计监督检查单位名单和重点检查内容公示如下:
一、会计监督检查单位名单
1.通山县司法局
2.通山县档案馆
3.通山县永盛监理公司
二、检查内容和重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检查内容以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为重点,主要包括单位内控制度建设与实施情况;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政府采购、资产管理、财务管理、财务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财务收支是否规范、财经纪律执行是否严肃等方面情况,必要时可追溯到以前相关年度或延伸检查相关单位。同时在开展会计信息质量要将“四风”问题、财会监督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和重大项目资金、大额资金使用方面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情况纳入检查内容。
联系电话:0715-2386091
通山县财政局
2025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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