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保护区、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富水湖湿地公园管理处,县政府各部门:
《通山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度》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通山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9〕19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55号)精神,切实加强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统筹协调指导,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机构
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任副组长,县直相关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通山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具体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协调、督导检查、调度考核等工作,由县市场监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是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指导和协调机构。主要职责是研究贯彻国务院、省、市有关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制定我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加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加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统筹,形成部门协同、上下联动、有机衔接工作机制;研究解决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困难和问题;组织成员单位交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经验做法,通报相关工作情况;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规则
(一)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情况,交流经验,研究工作。
(二)领导小组会议召集之前,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领导小组会议议题、需提交领导小组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
(三)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记录和编发。
四、工作要求
县市场监管局要切实做好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尽其责、协同监管的要求,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和各项任务,加强信息互通和工作协作,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