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市序号23)整改销号情况的公示

来源:通山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5-12-15 字体:【

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

(市序号23)整改销号情况的公示

为扎实推进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我县对照《咸宁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咸办发电〔2024〕45号)和《通山县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认领市序号23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迅速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并验收。现将有关整改销号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入河排口整治需加大力度。部分长江排口没有整治完成,有的县(市、区)入河排污口分布于工业园区、农灌种植、畜禽养殖等区域,排污口承接了生活污水、企业废水、雨洪水等,污水来源错综复杂,溯源难度大。

二、整改目标

力争到2025年12月,完成富水流域排污口溯源排查工作。

三、整改措施

1.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和命名编码工作,制定问题清单。

2.统筹推进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污水管网配套建设和污水处理能力提升,加快补齐截污治污短板,强化污水处理提质增效。

3.对照排污口排查问题清单,加快推进整治销号工作。

四、整改情况

已完成整改。一是明确工作目标。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加强人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2025年重点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县需在2025年底前完成富水流域(全县)入河排污口排查任务。二是强化组织部署。根据市局统一部署,2024年8月,县政府组织生态环境局、住建局、水利和湖泊局、农业农村局及各乡镇召开了启动全县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动员会,明确各单位工作目标、职责和要求。三是加快排查工作。市生态环境局投入80余万元委托第三方单位从2024年8月开始对富水水库及四大支流入河排口进行排查,截至2025年5月,初步完成排查、监测、溯源工作。2025年6-8月,进一步开展排口核对及征求意见工作,8月14日,在市生态环境局的指导下,县政府组织县直相关单位及各乡镇政府召开了征求意见会,进一步完善“一口一策”方案。通过认真排查与复核,目前富水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工作全面完成,并完成“一口一策”方案制定。下一步,我县将按方案要求,加快推进治理工作,确保在2028年底前完成整治销号。四是提前开展治理工作。我县自我加压,在开展排查工作的同时,提前同步开展城区生活污水排口整治工作。投入1.5亿元正在实施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工程项目,设计建设污水管网58.74千米,目前已完成太平大道、溪港片区、实验初中、老党校小河等标段完成新建、改建污水管网34.9千米,雨水管网2.2千米,生活污水入河现象得到改善。五是完善管理机制。6月19日,市环委办印发了《咸宁市入河排污口长效管理办法》,对入河排污口的审批、监管、规范化建设等工作进行了详细规定,保障入河排污口监管管理工作良序推进。

目前,该反馈问题已达到整改目标,整改任务已完成,通过市级整改验收。

    五、公示情况说明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2月15日-12月26日,共10个工作日)向我单位提出。

联系人:陈明  0715-2362745

通山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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