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解读】县人民政府关于《通山县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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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年03月11日 解读方式: 新闻发布会解读

名       称: 【新闻发布会解读】县人民政府关于《通山县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新闻发布会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时间:2024年2月23日

嘉宾:县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邢宏林,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镇咸勇,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邱恒,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治安管理中队长徐象,县应急管理局工贸企业股、管理七级职员杨建新。

内容:今天,县政府新闻办在此召开全县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新闻发布会,主要目的是深刻吸取近期全国火灾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根据全国、省、市、县相关安全生产会议部署和《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决彻底整治重点场所突出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为维护全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稳定发展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文字实录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李江湖:

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嘉宾有:县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邢宏林同志,县公安局、县应急局、县城管局、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邱恒。

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媒体朋友有:咸宁日报、通山电视台、通山人民广播电台、通山周刊、云上通山、通山新闻网、通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新闻媒体记者。

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还有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公安局、县应急局、县城管局、县教育局等单位相关工作人员。

今天的会议议程共两项,下面依次进行:

会议第一项,请县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邢宏林同志介绍我县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内容,公布《关于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通告》

通山县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邢宏林

各位记者朋友、参会嘉宾:

大家下午好!首先,我代表县消防救援大队全体指战员,向各位记者朋友们和县直部门长期以来对消防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按照全国以及省、市、县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部署要求,经县政府同意,从1月31日起至3月底,在全县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由我解读《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知》,公布《关于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通告》。

一、解读《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知》

一、任务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两个至上”、立足“两个根本”,充分认清当前极其严峻的消防安全形势,紧盯重点领域、聚焦关键环节,精准发力、重拳除患,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二、整治时间:从1月31日起至2024年3月底。共分为三个阶段:2月5日前为动员部署阶段;2月6日至3月中旬前为除患攻坚阶段;3月中旬至3月底前为验收评估阶段。

三、整治范围:四大类场所。

一是“九小场所”。包括小型学校幼儿园、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

二是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和特殊敏感场所。包括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校外培训机构、托育机构、医养结合场所、产后母婴医养中心等场所。

三是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寄宿制中小学、养老院、旅游场所、儿童福利院等场所。

四是居住场所。包括住宅小区、群租房、集体宿舍等场所。

四、整治重点:六大类问题。

一是违规动火动焊作业和生产经营问题。二是安全疏散条件不足问题。三是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问题。四是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和装饰装修问题。五是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停用问题。六是建筑防火分隔不彻底问题。

五、整治措施:“七大行动”

一是集中开展大排查行动。二是集中开展大整治行动。三是集中开展大曝光行动。四是集中开展大演练行动。五是集中开展大约谈行动。六是集中开展大督导行动。七是集中开展大提升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涉及全县千家万户和各行各业,覆盖面广、工作要求高、任务繁重。在此,我们也呼吁全县各行业部门要积极行动起来,配合开展好相关工作。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坚决遏制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为维护全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稳定发展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公布《关于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通告》

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

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通告

近期,全国多地人员密集场所发生有影响火灾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提高人员密集场所组织逃生和灭火救援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现就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人员密集场所立即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巡查,严禁在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铁丝网等障碍物。

二、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人员密集场所发现火灾隐患的,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已在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应当主动拆除。

三、加强消防培训演练。人员密集场所立即组织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落实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开展消防演练。员工应当知晓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逃生和自救。

四、开展消防安全提示。人员密集场所应当向公众提示本场所安全逃生路线、安全出口位置、遇到火灾等紧急情况如何逃生自救;提示本场所逃生设施、器材放置部位和使用方法。

本通告所称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人员密集场所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消防法律法规,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公众在人员密集场所发现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可以通过电话、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当地消防救援机构举报。

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并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机构依法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国家消防救援局

2024年2月1日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李江湖

会议第二项,新闻媒体记者提问,各位记者提问前,请举手示意,并通报所在媒体机构名称。

咸宁日报记者

请问针对这次大整治行动,我们将采取哪些具体措施与做法?谢谢!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李江湖:

这个问题请县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邢宏林同志回答。

县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邢宏林

首先我们要提高政治站位,将此次大整治行动上升到政治高度来抓落实。下一步我们将采取“三个相结合”方式,助推工作落地见效,具体措施如下:

一是“防”与“灭”相结合。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消防工作的方针也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因此预防火灾发生是首要前提。如何做好预防:第一是要规范电气线路敷设,据统计全县去年火灾有近55%是由电火引起的,下一步我们消防大队将与电力部门建立协作机制,积极开展排查和宣传,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第二及时拆除易燃可燃保温材料、装饰装修和聚氨酯泡沫彩钢板、第三规范动火动焊作业、规范用气,今年来许多人员密集场所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都是由于违规动火动焊作业,点燃周边易燃可燃材料,瞬间产生大量有毒浓烟,导致群众窒息死亡,我们将联合住建、应急、公安有针对性的开展整治工作,避免类似问题发生。第四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培养消防安全“明白人”,潜移默化让群众会查身边隐患、会消除隐患、会逃生自救、会灭初期火灾。第五要提升群众预警能力,特别是沿街商铺、老旧小区、“九小场所”、自建房、独居老人家中等“小场所”,不像大型企业、商业综合体等有明确的消防规范要求,这类“小场所”一旦发生火灾,很难第一时间预警逃生和灭火,容易导致“小火亡人”事故发生,去年我们消防大队指导县民政局,以民政部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活动为契机,为320户特殊困难弱势群体家中安装了智能烟雾报警器、一键式呼叫器、视频监控等设备,与通山县智慧养老指挥调度中心联网监测,有效实现了初期火灾一键呼叫、一键报警等功能,最大限度的提升了预警效能,下一步我们将总结经验,积极对接住建、民政等部门,争取政策支持,为独居老人家中、老旧小区居民等“小场所”免费火灾烟雾报警器、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做到火灾早发现、早疏散、早处置。同时,2022年至2023年,消防大队提请政府在12个乡镇政府、1风景区管委会成立了13消防救援所和12支政府专职消防队,设置独立消防工作办公室,配置了消防车辆和器材装备,将消防工作延伸到了基层最末端,虽然这些人员都是乡镇政府工作人员兼职担任,但也在日常消防检查、灭火救援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有效解决了消防队“远水救不了近火”的问题,下一步我们也将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基层兼职消防工作人员能力水平,确保消防工作落地见效。

二是行业监管与主体责任相结合。在去年12月至今,全县开展了冬季火灾集中治理“百日会战”行动,消防大队以县消安委办公室名义每周下发工作提示函,24个成员单位和12个乡镇均制定了属地与各行业领域专项方案,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带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在各单位积极配合下,全县截至目前未发生亡人和有影响火灾事故,整体形势平稳,我们要将“百日会战行动”与“大整治行动”有机统筹结合起来,加强教育、民政、卫健、文旅、商务、公安等部门沟通协调和企业消防管理人、员工指导培训,提升意识,全民皆兵、人人参与,共同维护好消防安全环境。

三是“刚”与“柔”相结合。在这里重点强调: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问题,我们将严格按照《消防法》有关规定,对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责令改正,并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强制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当然我们也不会采取“一刀切”的方式,对于特殊情况的场所,例如在去年北京长峰医院火灾事故发生后,我们联合卫健局开展了医疗机构消防安全检查,因安康精神病医院住院病人为精神病患者,设置了铁门和防盗窗,影响疏散逃生,我们与医院制定了科学整改方案,在防盗窗上改造了一个小逃生窗口,在铁门上设置了一键开启的电动锁,即提高了逃生和救援效率,也能确保医院对精神病人日常管理,同时对于积极配合整改的单位,我们也可以让消防员利用破拆工具免费拆除防盗网,做好相关保障工作。

下一步,我们消防大队将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做好本职工作,既当好监督员,也做好指导员和服务员,确保行动顺利开展。最后,元宵节马上要到了,全体指战员将认真做好执勤备战工作,为全县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元宵佳节保驾护航。谢谢大家!

通山政府网记者:

刚才消防大队解读的《行动通知》中,重点整治四大类场所包含了“九小场所”,请问我们会采取哪些措施抓好这类场所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谢谢!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李江湖:

这个问题请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治安管理中队长徐象同志回答。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治安管理中队长徐象

根据《消防法》、《湖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管理规定》明确了公安派出所可以负责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负责查处消防救援机构移交的应处治安拘留的消防违法行为等职责。

为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我们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冬季火灾集中治理“百日会战”行动,聚焦“九小场所”安全疏散、易燃可燃材料使用、电源管理、违规住人、违规施工和违规电气焊作业、消防器材设施配备等“六类”突出消防安全风险隐患。

充分利用公安派出所民警和“一村一格一辅警”点多、线长、面广,人熟、地熟、情况熟优势,积极配合县消防救援大队,做好“九小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采取“分片、定点、包干”的形式,组织派出所民辅警、驻村辅警、网格辅警,会同基层相关治理力量,配合消防大队对重点监管“九小场所”和辖区经营门店,逐一进行入户摸排,登记造册,同步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排查和宣传培训演练,提升“九小场所”人员消防安全意识,重点整治、严格查处一批消防隐患和违法行为,确保大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通山电视台记者:

请问在此次专项行动中,我们如何规范动火动焊作业,进一步避免火灾事故发生?谢谢!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李江湖:

这个问题请县应急管理局工贸企业股、管理七级职员杨建新同志为大家回答。

县应急管理局工贸企业股、管理七级职员杨建新:

感谢记者的提问。在当前的消防专项行动中,规范动火动焊作业、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也是我们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动火动焊引发火灾事故,究其原因有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缺陷和环境的不良因素所导致。为此,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进行规范:

第一,严格要求企业执行并落实动火动焊作业审批制度,按照动火等级实行票证审批管理,并制定作业方案、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同时现场必须有安全管理人员全程监管,确保操作规范、安全防范措施到位。

第二,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我们通过线上学习和线下培训的形式,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参加了省级线上学习和市级线下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同时,我们县级还举办了动火作业安全知识讲座培训,提高了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三,强化了日常监管和执法力度。对动火动焊作业企业制定了专项检查方案,重点检查动火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作业票证审批是否规范,现场管理、操作规程、风险辨识、隐患排查、防范措施是否执行并落实到位。同时,我们也将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

最后,我们倡导社会及公众积极参与到消防安全工作中来,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谢谢。

通山周刊记者:

校园消防安全问题一直以来都是社会关注的热点,请问我们采取哪些有效做法,避免类似火灾事故发生?谢谢!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李江湖:

这个问题请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邱恒同志为大家回答。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邱恒

县教育局高度重视,坚持筑牢校园安全防线,维护师生安全和社会稳定。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压实工作责任。2024年1月22日上午,县教育局召开了2024年寒假、春节期间校园安全工作专题会暨火灾防范“百日会战”行动专项整治部署会,印发了《通山县教育系统火灾集中治理“百日会战”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传达了上级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要求各学校将责任明确到人到岗,切实做好安全工作。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县教育局与移动公司合作,发布手机短信13万条提醒市民在寒假、春节期间,配合学校做好孩子防火、火灾逃生自救、防交通事故、防一氧化碳中毒等安全教育,确保孩子健康成长。全县各学校(园)通过家长微信群、学校微信公众号、全民消防学习平台等形式向学生和家长开展消防知识宣传教育。

三是加强寄宿制学校管理。寄宿制学校实行“三管齐下”制度,即:宿舍管理员24小时陪护管理,教师24小时陪护值班,当值校领导24小时值守。宿舍楼实行“三钥并存”管理,即:宿舍管理员1把钥匙、宿舍管理员寝室1把钥匙、值日教师1把钥匙。

四是开展督导检查。在各校(园)自查自纠的基础上,从1月24日开始,县教育局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公安局、消防大队等单位成立4个督查组对全县寄宿制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全方位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问题形成问题清单,限期整改到位。

2024年春季学期开学在即,为防范应对新一轮冰冻雨雪天气,县教育局及时调整开学时间,将开学时间延期至2月27日(农历正月十八),开学前后,县教育局将对全县学校(园)开展以消防为重点的安全检查,同步开展好消防安全开学第一课活动,确保平安有序顺利开学。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李江湖:

感谢各位媒体朋友提问和各位发言人详细全面的解答,当前,通山县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已全面开展,请大家继续密切关注全县消防安全生产工作,共同为维护全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出策出力。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2024年2月23日 


相关文件:咸宁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印发《全市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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