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通山县城镇房屋市政工程违法建设违规审批 专项清查及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解读

来       源 : 通山县住建局 解读单位:

发布日期: 2021年09月13日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名       称: 【文字解读】关于《通山县城镇房屋市政工程违法建设违规审批 专项清查及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解读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现就《通山县城镇房屋市政工程违法建设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及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进行解读。

一、制定背景

湖北省住建厅为深刻吸取福建泉州市欣佳酒店“3·7” 坍塌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全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消除城镇既有和在建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安全隐患,完善常态化安全管理制度,形成安全监管合力,会同发改、自然资源和规划、交通等有关部门制定了《湖北省城镇房屋市政工程违法建设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及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经报省人民政府同意后,于2021年3月10日,印发各市、州、县人民政府。3月11日,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县住建局牵头,会同县发改、自然资源和规划、交通、科技局等19个单位,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工作目标,细化具体措施等,送县政府审定后,印发各乡镇及各有关单位认真抓好落实。5月13日,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咸宁市城镇房屋市政工程违法建设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及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咸政办电(2021)7号〕,再次明确该工作方案的实施内容,要求各县(市、区)组织实施。我局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在县政府指导下,认真细致研读文件内容,经过多次讨论和修改后,制定了文件初稿。为确保《工作方案》能够顺利实施,还向32个单位发送了征求意见稿,收到无意见回复26份,请求更改内容意见3份。最后确定了本次上会的《工作方案》(代拟稿)。

二、排查整治范围及内容

排查整治工作覆盖全县城镇建成区内的既有和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排查内容:(一)房屋建筑基本信息;(二)市政基础设施基础信息;(三)违法建设情况;(四)房屋建筑安全情况;(五)市政基础设施安全情况。

三、排查整治方式

县政府负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排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主要排查人,排查各类隐患问题。具体实施为:

(一)分类排查。依照排查路径,分行业、分类别,逐项逐个列出清单,有序开展全面排查。

(二)建立档案。建立在建工程违法建设问题台账,对既有房屋建筑,组织排查人员逐栋清查,建立台账。

(三)及时整改。对发现的违法建设、违规审批,及时整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四、实施步骤

(一)2021年4-5月,动员部署阶段,制定工作方案;

(二)2021年5-12月,全面排查阶段,建立全县城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数据档案;

(三)2021年10-2023年6月,全面整治阶段,力争到2023年中旬基本完成全县城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五、责任分工

(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实际使用管理人(单位)为安全责任人,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其管理单位为使用安全责任人;所有权人下落不明、权属不清的房屋建筑,实际使用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房屋建筑使用安全责任。各安全责任人应当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排查整治工作,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开展自查自纠,落实好安全隐患整治主体责任。

(二)各行业主管部门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纳入行业安全监管范畴,指导主管领域内城镇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使用责任人定期进行建筑安全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


相关文件: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山县城镇房屋市政工程违法建设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及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