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通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提速工业项目审批流程大力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试行)的政策解读
来       源 : 通山县民政局 解读单位: 通山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1年09月09日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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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的背景和意义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和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落实湖北省委省政府《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若干措施》(鄂发〔2020〕23号)要求。根据《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先行试点创建工作的通知》(鄂营商发〔2021〕4号)文件要求,为保障我县“拿地即开工,五证同发”先行试点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通山县人民政府明确了该工作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住建局配合。经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住建局经过认真研究,制定了通山县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五证同发工作方案,确定了“拿地即开工,五证同发”先行区创建范围定在工业项目实施。为保障实施,营商办牵头草拟了《通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提速工业项目审批流程大力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讨论稿),并于2021年8月24日上午在县政府四楼一号会议室由县委常委金大德主持召开了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工作推进会。会上,县领导金大德、焦汉雄、成向阳、金汉南、张凯同科经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税务局、司法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水利和湖泊局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对《通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提速工业项目审批流程大力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讨论稿)进行了认真商讨。之后,营商办又征求了财政局、科经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税务局、司法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招商、开发区等相关单位书面意见,制定了《通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提速工业项目审批流程大力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试行),经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予以印发。
工作要求和目标任务
通过小切口,推动大改革。着力推动工业项目审批涉及到的各相关部门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力压缩工业投资项目审批时限,再造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工业项目落地效率,实现重点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五证同发”,办理零材料、报批零跑腿、全程零费用,打造通山县优化营商环境“金字招牌”。
三、文件依据
1.《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若干措施》(鄂发〔2020〕23号);
2.《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鄂营商发〔2021〕1号);
3.《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2021年重点任务责任清单>的通知》(鄂营商发〔2021〕2号);
4.《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工作的通知》(鄂营商发〔2021〕3号);
5.《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先行试点创建工作的通知》(鄂营商发〔2021〕4号);
6.《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咸宁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2021年重点任务责任清单>的通知》(咸营商发〔2021〕2号)。
四、文件执行的范围和有关期限
文件执行的范围是通山县经招商联席会通过的在经济开发区落户的工业投资项目和经县政府同意在通山县域其它位置实施的重大工业投资项目;期限为自文件发布之日起2年内。
重要内容解读
1、简化流程承诺办,推进办理零材料。针对全县重点工业投资项目,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除无法共享和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材料外,所有申报材料均可以凭一张告知承诺函代替。符合审批条件的,立即办理;对暂未达到审批条件的,审批部门凭企业承诺先予作出审批决定,并在审批后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核查,企业须在承诺时限内完善相关材料和手续。
2、优化服务帮代办,企业报批零跑腿。建立工业项目帮办代办服务小组,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制定详细的责任链条、节点链条,形成“一企一帮、一企一策”服务清单,明确审批事项的责任单位、申报材料、办理时限及节点计划,全程帮办,限时办结。由帮办人员全程辅助企业进行网上咨询、申报、办理项目,提供答疑、流程指导便捷服务,及时解决疑难问题。对于确需纸质材料或证照的,采取邮寄或上门收发件方式办理。提供“全托式”帮办代办服务。
3、减费降费齐发力,实现全程零费用。对通山县经济开发区的工业项目以及经过县政府认定的其它区域的重点工业项目,免除基础设施配套费和测绘及规划设计服务费,通过政府出资的形式承担地质勘探费、施工图审查费。
4、拿地开工证同发。在企业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提出申请及承诺后,同日核发《不动产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设计方案批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5、压缩时间限期办,批前辅导先介入。落实各审批事项对外承诺时间,通过靠前技术指导服务,进一步缩短工业项目备案、规划设计方案审查、用地规划许可、联合图审、施工许可、用水、用气、用电、联合验收等审批手续办理时限,缩短企业从准备资料到获得批复的总体时长。
6、全年无休随时办,场外预审不排队。根据工业项目进度安排和企业需求,利用“八小时之外”以及双休日时间,补充开展工业投资项目评审、规划方案审核、施工图审查、开评标以及竣工验收等工作,保障工业项目早落地、早投产。调整工程招投标资格预审方式,开展场外资格预审,实现多点“同时办”,缩短招投标时限,提高招投标效率。
7、关联事项合并办,整合环节优流程。对由同一部门或不同部门实施的管理内容相近或者属于同一办理阶段的多个审批事项,整合为一个审批事项。
八、竣工验收联合办,深入推进限时结。实施“统一时间、集中组织、一次验收”的联合竣工验收模式,切实实现规划、建设、消防、人防、园林、档案等事项联合验收限时办结,落实统一测绘成果共享,统一竣工验收标准,统一出具验收意见。
9、事中事后强监管,信守承诺保安全。相关监管和审批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同合作,敦促企业落实容缺后补、承诺履约,确保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加大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力度,对于告知承诺事项,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人履行承诺情况进行核查,保障项目合规建设。申请人未按要求履行承诺的,行政机关要依法终止办理、责令限期整改、撤销行政决定或者予以行政处罚,且今后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审批。加强信用信息体系建设,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
10、鼓励创新改革,建立容错纠错机制。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纪委 湖北省监察委员会关于鼓励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意见》(简称“鄂纪励十二条”)要求,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对各单位、各部门在创新改革中未达到预期,但个人工作尽责,未牟取私利的,予以免责;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切实保护和鼓励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有关政策优惠
对通山县经济开发区的工业项目以及经过县政府认定的其它区域的重点工业项目,免除基础设施配套费和测绘及规划设计服务费,通过政府出资的形式承担地质勘探费、施工图审查费。
实施时间
从文件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实施时间为试行2年。
通山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