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
索引号 : K26422872/2025-09489 文       号 : 通政办函〔2025〕4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       称: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年04月03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5年04月03日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保护区、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富水湖湿地公园管理处,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有关规定和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有关要求,为确保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在我县贯彻落实,维护法制统一、政令畅通,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通政办函〔2022〕27号)予以废止,自公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