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山县县域内河流“四类责任人”的公示
索引号 : K26422872/2024-11512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通山县水利和湖泊局
名       称: 关于通山县县域内河流“四类责任人”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4年05月07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4年05月07日
关于通山县县域内河流“四类责任人”的公示
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的通知》(鄂水利函【2023】385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县域内流域面积小于200平方公里的山区河道“四类责任人”(即县、乡、村三级河长责任人;防汛抗洪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巡查管护责任人)予以公示。
附件:通山县河流“四类责任人”名单
通山县水利和湖泊局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