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索引号 : K26422872/2023-14769 文       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不动产登记中心

名       称: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 2023年05月23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3年05月23日

张洁因保管不善,将鄂(2020)通山县不动产权第000265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洁

日期:2023年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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