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索引号 : K26422872/2023-14768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通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名       称: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 2023年05月23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3年05月23日
梅秋平、王功焱_因保管不善,将鄂(2017)通山县不动产权第0003405 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梅秋平、王功焱
2023 年 0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