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通山县 发布日期:2023-01-17 字体:【


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本年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通山县乡村振兴局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五部分内容组成,起止时间为202211日至20221231日。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乡村振兴局办公室联系,电话:2881551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来,县乡村振兴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这一重要政治任务,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为提高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按照《条例》要求,县乡村振兴局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全面依法治国,促进依法行政、密切党群和干群关系的重要举措,坚持以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为出发点,不断创新管理方式,持续提高政务运行效率,深入推进政务公开阳光运行,努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普及延伸向纵深发展。

组织机构更加健全

为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县政府党组成员、县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做好对上的沟通联系和对下的信息收集。

各项制度更加完善

乡村振兴局认真学习《条例》中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并结合全面从严治党和作风效能建设,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统一安排、部署和落实,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公开时间更加及时

针对公开内容的不同情况,确定不同的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时效性工作立刻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等,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努力形成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局面。

2022年,我通过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网对外公开政府信息68条,主要是雨露计划教育扶贫助学资金、小额贴息、财政衔接资金等信息的公示


  1.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县乡村振兴局未发布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无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事业性收费相关事项。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2
年,县乡村振兴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县乡村振兴局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现象。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三是公开的方式较单一,途径不够广泛。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二是加强信息更新能力。要对《条例》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干部职工执行《条例》能力,增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了解。三是抓好主动公开。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规定,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积极推进财政专项资金信息、重大民生信息、社会普遍关注热点信息的公开,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做好巩固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在今后的工作中,县乡村振兴局将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开拓创新,狠抓落实,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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