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准通山县洪港镇郭源电站改造项目的通知
索引号 : K26422872/2025-15086 文       号 : 通发改审批〔2025〕170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名       称: 关于核准通山县洪港镇郭源电站改造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年06月16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关于核准通山县洪港镇郭源电站
改造项目的通知
通山县风阳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通山县洪港镇郭源电站改造项目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同意建设,现对该项目(项目代码:2505-421224-04-05-486146)核准如下:
一、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1.拦河建筑物工程:1#拦砂坝拆除重建及库区清淤,2#拦砂坝拆除重建及库区清淤,新建拦水坝冲砂底孔、闸阀、节制闸1座。
2.渠道修复工程:一级电站渠道水毁修复2处,共46米,二号拦砂坝石家厂段渠道修复26米。
3.管道改造工程:新建压力管道3000米,电站一级和二级输水钢管进行除锈喷锌养护,除锈面积869.78平方米,厂房管道除锈养护面积1796.08平方米。
4.电站厂房建筑维修工程:新建围墙183.6米,厂房及宿舍区屋面建筑维修改造。
5.电站机电设备维修改造工程:新建信息化自动监控设施1套,更换一级站启闭机1座、备用电源、二级站控制柜、阀门2个、电站变压器1台。
二、项目建设地点
通山县洪港镇郭源电站。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441.17万元,其中工程费1223.4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49.11万元、预备费68.63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
四、规定要求
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两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如需对本核准文件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报我局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附: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5月19日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通山县洪港镇郭源电站改造项目
类别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察设计 | √ | √ | √ | ||||
主要设备 | √ | √ | √ | ||||
建筑工程 | √ | √ | √ | ||||
安装工程 | √ | √ | √ | ||||
监 理 | √ | √ | √ | ||||
重要材料 | √ | √ | √ | ||||
审批部门意见:
同意核准。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湖北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