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山县县域医共体资源共享中心和中心药房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引号 : K26422872/2025-12021 文       号 : 通发改审批〔2025〕139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名       称: 关于通山县县域医共体资源共享中心和中心药房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5年05月12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关于通山县县域医共体资源共享中心和
中心药房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通山县人民医院:
你单位《关于请求对通山县县域医共体资源共享中心和中心药房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申请》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2504-421224-04-01-701041)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通山县县域医共体资源共享中心和中心药房建设工程。
二、项目建设地点
通山县县域医共体各成员单位。
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该项目的建设是为了提升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改善广大群众就医条件。因此该项目建设十分必要。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1.建设远程医学诊疗中心、医学影像、心电诊断、医学检验、病理诊断、消毒供应等资源共享中心。
2.改造中心药房及业务用房6900平方米及相关配套设施。
3.购置医疗设备、信息化系统软硬件设备。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8900万元,其中工程费1794万元,医疗设备购置费3907万元,信息化系统建设费289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10万元,预备费9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和自筹资金。
六、项目建设工期为24个月。
七、招标核准意见
请严格按照核准的招标形式开展招标工作,规范招标行为,具体核准意见见附件。
请据此组织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按程序报我局审批。
附件: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4月17日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项目名称:通山县县域医共体资源共享中心和中心药房建设工程
类别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察设计 | √ | ||||||
建筑工程 | √ | √ | √ | ||||
安装工程 | √ | √ | √ | ||||
监 理 | √ | ||||||
设备材料 | √ | √ | √ | ||||
其 它 | √ | √ | √ | ||||
审批部门意见:
同意核准。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湖北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