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生态环境局通山县分局 :
你单位《关于对通山泉下矿区地下水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批复的申请》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相关规定,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2112-421224-04-01-455118)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该项目的建设是为了深化流域防治,解决突出水环境污染问题,改善流域水环境,因此实施该建设工程十分必要。
二、项目建设地点
通山县泉港村。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综合治理泉下煤矿地下水及涌水。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3434.23万元,其中工程费2818.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54.24万元,预备费161.49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
五、项目建设时间:2022年5月至2024年4月。
六、招标核准意见
请严格按照核准的招标形式开展招标工作,规范招标行为,具体核准意见见附件。
请据此组织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按程序报我局审批。
附: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2月9日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通山泉下矿区地下水综合治理项目
类别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设计勘察 | √ | √ | √ | ||||
建设工程 | √ | √ | √ | ||||
安装工程 | √ | √ | √ | ||||
监 理 | √ | √ | √ | ||||
重要材料 | √ | √ | √ | ||||
其它 | √ | √ | √ | ||||
审批部门意见:
同意。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湖北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招贴标投标行为。
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