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生态环境局通山县分局:
你单位《关于对梅田河流域下游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的申请》等材料收悉。我局组织了专家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初步设计(项目代码:2020-421224-77-01-032180)批复如下:
项目建设地点
通山县梅田河流域梅田村及泉塘村。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梅田河出入库口(王英水库)水质净化湿地工程、梅田河流域梅田村及泉塘村河道水生动植物修复工程、梅田河流域梅田村及泉塘村生态护坡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
设计方案
原则同意项目初步设计方案。
四、工程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2610万元,其中工程费226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64万元,预备费178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五、项目建设时间为二年。
六、请你们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建设,严禁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
附件:梅田河流域下游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2月6日
梅田河流域下游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序号 | 工程项目名称 | 工程量 | 单位 | 单价(万元) | 投资额(万元) |
一 | 工程费用 | 2268 | |||
1 | 生态湿地工程 | 200 | 亩 | 5.115 | 1023 |
2 | 生态护坡工程 | 5 | km | 161.2 | 806 |
3 | 河道水生物修复工程 | 50000 | 平方米 | 87.8(元) | 439 |
二 | 建设工程其他费用 | 164 | |||
三 | 预备费 | 178 | |||
四 | 总投资 | 26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