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发改审批〔2021〕132号 关于通山县九宫山风景区水厂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1-12-15 字体:【


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关于对通山县九宫山风景区水厂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通山县九宫山风景区水厂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2111-421224-04-01-850080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通山县九宫山风景区水厂改扩建工程

    二、项目建设地点

   通山县九宫山风景区。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扩建2#大塘、新建3#4#大塘。

2、在3#大塘旁边建设取水泵站1座,泵站规模5500m³/d,泵站占地面积50㎡,并对2#大塘旁的现有泵站进行设备更换。

3、新建净水厂1座,规模5000m³/d,占地面积约5.07

、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9255其中工程费用8551.62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60.06万元,预备费443.82万元资金来源为专项债券和财政资金。

、项目建设时间为三年

    、招标核准意见

    请严格按照核准的招标形式开展招标工作,规范招标行为,具体核准意见见附件。

    请据此组织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按程序报我局审批。

附: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1117


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11117日印发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通山县九宫山风景区水厂改扩建工程

类别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    察





设    计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监    理





重要材料





其它





说明: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湖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招投标活动。项目单位在招标活动中,如对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内容作出改变,应向我局报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项目单位在报送招标内容中弄虚作假,或者在招标活动中违背项目审批部门核准事项,按照国办发200034号文的规定,由我局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罚。

              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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