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发改审批〔2021〕135号关于通山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1-12-15 字体:【

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关于对通山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通山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2111-421224-04-01-970910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通山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

   通山县县域内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城区共设施2420处垃圾分类亭,乡镇镇区及农村设置2680处垃圾收集亭,全县共设置分类收集亭5100处,城区购置6方餐厨收集车2辆,农村4方餐厨收集车12辆,新建6500㎡餐厨垃圾处理站,城郊新建占地50亩生活垃圾中转站,购置1020方压缩箱,8辆中转车及相关配套设施

、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13370其中工程费用12367.25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83.72万元,预备费619.03万元资金来源为专项债券和财政资金。

、项目建设时间为三年

    、招标核准意见

    请严格按照核准的招标形式开展招标工作,规范招标行为,具体核准意见见附件。

    请据此组织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按程序报我局审批。

附: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1117

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11117日印发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通山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类别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    察





设    计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监    理





重要材料





其它





说明: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湖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招投标活动。项目单位在招标活动中,如对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内容作出改变,应向我局报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项目单位在报送招标内容中弄虚作假,或者在招标活动中违背项目审批部门核准事项,按照国办发200034号文的规定,由我局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罚。

              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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