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通山县上半年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 : K26422872/2023-16705 文       号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通山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名       称: 关于2023年通山县上半年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23年06月09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各乡镇、县直单位

根据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关于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要求,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对2023年上半年全县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进行了,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检查对象为12个乡()27个部门的政务公开栏目数据采集时间为202311日至531日。主要从通山县政府网站政务信息公开栏目和政务新媒体更新、依申请公开暨网上信件办理、问题整改等方面进行了检查评估。总体来看,大部分镇和部门都能按照省市和我县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运行管理的制度要求,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强化监管维护,常态化做好信息更新、问题整改等工作,充分发挥了宣传主阵地作用。

二、存在问题

()信息公开目录更新不及时。多数乡镇和部门上报信息较少应公开的栏目存在不报送、不及时报送、扎堆报送等问题;大部分栏目6个月内未更新主要涉及政策文件和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等一级栏目。

()政务新媒体情况。通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未经批准备案,擅自开设通山县多测合一微信小程序。

三、 工作要求

()强化主体责任。乡镇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加强政府信息发布内容审核,明确责任分工,严格执行信息先审后发制度,定期开展内容排查,加大自查自纠力度,提高巡检频次,避免出现空白栏目、栏目长期不更新等问题。

()持续加大公开力度。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持续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力度,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工作流程,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群众关切,提高阳光政务服务水平。

()规范政务新媒体管理。乡镇、各部门要严格照省、市政务新媒体绩效评估指标要求,做好信息发布更新,确保政务新媒体账号每周至少更新1次。认真执行政务新媒体先审批后开设的要求,严禁未经审批私自开设政务新媒体的行为。

(四)及时整改落实。各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常态关注,及时接收、研判、处理政务公开与政务新媒体工作反馈的问题,第一时间整改销号。严格对照2023年第二季度山县政务公开、政府网站监测报告反馈的问题逐一整改对于《监测报告没有涉及及的县直单位和乡镇也要举一反三,抓好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确保本单位所有栏目内容至少6个月内有更新。

联系人:袁观众,联系电话2883929

附件1.2023年上半年政务公开、政府网站监测报告

2.2023年通山县政务新媒体第二季度抽查情况通报



通山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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