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47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 K26422872/2021-18383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督查 发文单位: 通山县政府督查室
名       称: 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4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04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6-04 10:12:31
梁前浪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要求环卫部门取消收取居民卫生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所指的“居民卫生费”实为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下属通山县万佳保洁服务有限公司收取的有偿“代扫服务费”,即为通山县万佳保洁服务有限公司对通羊城区无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和城中村居民实行清扫、保洁,并将小区垃圾用人力车拖至指定的垃圾收集点的过程,是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县住建局相关安排,于2008年开始采取市场化模式运作至今。
据了解,随着近年来物价、人工成本的不断上涨,该公司的“代扫服务费”一直维持着10年前的标准,长期亏损经营,保洁员的工资至今仍是500元/月。出于提高保洁员工资收入和优化公司服务质量的需要,该公司结合每个小区的实际情况,酌情增加了代扫服务费收费标准,并非乱收费。
如取消该公司收取的“代收服务费”,将无保洁员对无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和城中村实行清扫保洁,这不符合我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要求;如认为该保洁公司收费标准较高,建议梁前浪代表与马槽桥社区协商,组织当地小区业主委员会就小区保洁工作进行协商讨论,今后可采取业主自治模式或者另选一家保洁公司为贵小区服务皆可。
再次感谢代表对城管环卫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反馈给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